宁波兄弟利用银行ATM机差错恶意取款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6日19:07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4月16日电(记者 郑黎)浙江宁波唐氏兄弟利用银行ATM机差错取款58万余元一案,15日下午在宁波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23岁的唐风军和22岁的唐风光系湖南省炎陵县人,3年前来宁波打工。去年1月28日,唐风军来到宁波市鄞洲银行的一台ATM机上转账,其卡原来只剩下4.49元,唐风军误输为49.49元,页面显示转账成功。唐风军意识到是ATM机出了差错,于是唐风军就不停地转账,当晚卡内的现金达135万元,他还从ATM机上取出了1万元现金。次日上午,唐风军来到鄞洲银行的ATM机前继续转账,一直转到2254586.70元才停手。事后经宁波警方调查,不到一天时间唐风军在ATM机上转账21次,其中最大一笔90万元。

  接着唐风军将ATM机发生故障的事情告诉了弟弟唐风光,唐风光新办了一张借记卡,兄弟俩2天时间跑了7家银行,通过柜台提取了57.95万元,他们把其中的20万元汇给湖南老家,其余分别存入2家银行。1月31日唐风军致电银行咨询银行卡的余额,银行工作人员才发现ATM机出了问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当天唐氏兄弟被警方抓捕归案。

  在宁波市中级法院的公开审理中,宁波市检察院指控唐氏兄弟犯有盗窃罪,窃取金融资产数额巨大。唐氏兄弟的辩护律师称,唐氏兄弟是用自己的真实身份、真实密码在ATM机配合下完成取钱的,不属于偷窃行为。公诉人认为唐氏兄弟明知自己卡内仅有几元钱,却疯狂转账将巨额资金占为己有,因此本案完全符合关于盗窃的法律定义。

  公诉人也表示,银行ATM机发生故障是此起事件的诱因,与其他盗窃案件比,唐氏兄弟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较轻,建议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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