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春涉黑团伙暴力垄断市场 主犯获刑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8日21:4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阳江四月十八日电(记者 陈明)记者今天从广东阳春市法院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以许世豪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日前由阳春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许世豪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强迫交易罪,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其十二名“马仔”分别判刑一年六个月和两年八个月。许世豪等十三人服判,没有上诉。

  据了解,二00四年初,许世豪伙同许某辉(另案处理)等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江城区金郊集贸城租地设置“阳江市江城区三鸟种苗市场”,对外称所谓“阳江市种苗经销公司”。该公司成立后,许世豪等人采用软硬兼施的办法,将江城、阳西等地的白鹅苗交易统一在其种苗市场进行,每只鹅苗抽取一角钱的管理费,自称“收税”,即使经营者不在其种苗市场交易,也要如实报数“交税”,否则就被视为“走私”,并根据“情节轻重”实施殴打和罚款。

  两年期间,当地部分鹅贩和养鹅户因未按“公司”规定购销白鹅苗,遭到了许世豪等人的暴力干涉。阳春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于二00七年一月八日采取收网行动,一举摧毁这个作恶多端的黑恶团伙,抓获许世豪等涉案人员十三人。

  阳春市法院经审理查明,从二00四年十月至二00六年十二月,许世豪一伙收取所谓“税金”、“走私罚款”等非法所得达七十三万多元,基本垄断了江城区、阳春市、阳西县的鹅苗市场。二00四年十月至二00六年四月,吴茂立等人与许世豪等人互相勾结,基本垄断了阳春市的岗美、潭水、河口三镇的白鹅苗交易市场,迫使周边的白鹅苗养殖户低价将白鹅苗卖给他们,从中牟取暴利达六十万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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