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查办1162件商业贿赂案处理3名厅级干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9日15:40 新华网

  新华网石家庄4月19日电(记者吕国庆)河北省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近年来,全省累计查结商业贿赂案1162件,涉及金额3.96亿元,涉及国家公务员案件119件,其中厅局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36人。

  全省重点查处了一批严重违法犯罪的商业贿赂案件。2005年10月,保定市路灯管理处为组织本单位职工旅游,经集体研究,非法向他人索贿21万元;2002年至2006年,路灯管理处原处长张建民,在其所管辖的相关工程中,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达280万元;受国有单位委托,在与他人签订承包协议过程中,收受承包方王某贿赂5万元,并故意签订与事实不符的协议,给国有单位造成经济损失401.09万元。2007年8月30日,定州市人民法院对张建民依法作出判决: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为加强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收集,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河北省还向社会公布了省及各市有关部门的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举报。司法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积极建立健全情况通报、联席会议、重要案件协查、案件督办等联动协作机制,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和受理制度,形成了突破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