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安厅称楚雄警校凶案缘于同学矛盾(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2日10:39 北方网
云南公安厅称楚雄警校凶案缘于同学矛盾(图)
一起凶案让3个家庭陷入巨大的悲痛中。 本报记者摄

  昨天,云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08年4月10日凌晨4时许,发生在楚雄警校的初任民警培训学员伤亡案

  据悉,案件发生后,省公安厅政治部、刑侦总队,楚雄州市公安局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省、州、市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迅速展开联合调查,保山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人员赶到楚雄,协助调查处理此案。公安部、省公安厅、楚雄州党政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相继对案件侦破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快破案。

  经过专案组民警大量调查走访、现场勘察、尸体检验、痕迹物证检验鉴定等侦查工作,现已查明:保山市公安局2007年12月公开向社会招录的新任民警王伟(男,汉族, 25岁,中共党员)、王建军(男,汉族,23岁)和张廷振(男,汉族,23岁)3人,于2008年2月14日,到楚雄警校参加全省第24期初任民警培训班学习,并同住楚雄警校2幢221宿舍。在学习培训期间,王建军因与同宿舍的王伟、张廷振发生矛盾纠纷,对2人心怀不满,经过秘密准备,于4月10日凌晨4 时许,用锤将王伟杀死在宿舍内,并用刀将张廷振杀伤,随后王建军自己跑到宿舍楼顶4楼跳楼身亡。这起发生在楚雄警校的命案属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王建军的行为造成同宿舍的王伟死亡、张廷振受轻伤,犯罪嫌疑人王建军作案后自杀身亡,该案成功告破。

  读者声音

  任何行业都有害群之马

  昨天,读者对王建军的行为表示了谴责,但仍有一大部分网友通过这起恶性案件,看到了整个事件深层次的诱因,包括王建军是否有心理疾病及其生活成长环境等综合因素。他们认为,案件发生了,反思与补救比谴责更有意义。

  市民陈先生是一名政府工作人员,他表示,此案虽然发生在警校,但毕竟只是个案。警方查案一般都讲究杀人动机,若行凶者心理有隐疾,那么,在任何行业此案都可能发生。“无论是服务员、学生还是警察作案,事件的本质是一样的。不要因为王建军是警校的学员,就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整个警察群体。”

  谈起楚雄警校的杀人案,市民李大妈十分痛惜:“年纪轻轻的,不仅毁了自己,还毁了别人,他的父母不晓得会多心痛啊!他要是有什么事情想不开,要早点和领导同事们说,世上没有解不开的结,国家培养一个人才也不容易,他走这条极端的路太可惜了。”“事情都发生了,政府更应该反思,加强对警察的心理疏导。亡羊补牢,未为迟也,避免悲剧一再重演。”市民王先生说。

  据了解,近年来,云南警方已逐步对民警心理健康的予以重视。比如一些分局每年都会请心理专家给民警上心理咨询课,引导民警如何调节个人情绪。其次,在公安局里,民警办案之余的书画展、趣味运动会、亲子教育课等也相继展开,这些“课外活动”也对缓解警察的心理压力、释放情绪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记者手记

  最受伤的还是3位母亲

  采访这起案件,我们最初的念头,是得知案件中两名死者和一名伤者都是20出头的青年,风华正茂,惨剧的发生会带给其家人什么?一直是我们想求证的,也是一直在思考的。

  这是一个揭人伤疤的可恶差事。但为了揭开事实真相,为了还无辜者以公道,我们必须充当这样的“恶人”。对父母们来说,这是残忍的。

  “人都走了,晚了,一切都晚了……”这是命案遇害者王伟的母亲噙着泪花对我们说出的第一句话,白发人送黑发人,她的绝望,让我们感同身受。 (来源: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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