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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安县一家六口遭灭门续:凶手一审获死刑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9日03:04 千龙网
本报讯 昨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农安县法院,对农安县合隆镇村民刘立良杀人、抢劫案一审公开宣判。2007年9月11日,刘立良杀死村邻6人、杀伤村邻10余人、抢劫两起,手段残忍,性质恶劣,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立良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刘立良思想狭隘,不能正确处理本人与他人,家庭与屯邻之间产生的矛盾,以自我为中心看待事物,采取极端、暴力、残忍的手段报复杀人,罪行情节极其严重,应依法从严判处;刘立良杀人后,在逃跑途中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依法惩处。由于刘立良的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损失,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昨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农安县法院对被告人刘立良杀人、抢劫案一审公开宣判:刘立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此外,法院还依法判处刘立良赔偿张长江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合计58万余元。 恶行回放 酒后伤人 回村行凶 酒后犯口角挥刀伤人 2007年9月11日中午,刘立良在农安县合隆镇市场附近饭店与姚文达等人喝酒时,与姚发生口角。随后,刘立良在市场购买了一把菜刀,回到饭店继续与姚文达争吵,姚文达拿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刘立良,刘立良夺下尖刀,用买来的菜刀及夺下的尖刀,分别朝姚文达头、胸部砍、刺数刀。 手拿两把刀回屯见人就砍 2007年9月11日16时30分许,本报记者来到了案发地——农安县合隆镇孙窝卜村前张家屯,屯里的警车排出去百余米远。该屯分南北两条道,其中北道已被警方封锁。前张家屯的屯中央是一条新修的南北向水泥路,刘立良是从这条路的北端回来的,开始了他一路地砍杀。 据村民讲,当日13时许,刘立良从北道向东拐入村中,他先来到道北侧的张长江家,张长江的媳妇独自一人在家,刘立良进屋将其砍死。之后,刘立良向东来到道南侧与张长江家有两家之隔的魏长发家,将魏的媳妇砍死。张长江的媳妇与魏长发的媳妇是亲姐俩。之后,刘立良继续向东走,又走过两家后来到张喜林家,此时张喜林的老伴儿、儿子、儿媳、3周岁的孙女在家,刘立良将他们全部砍倒,除张喜林的孙女张乐后来被送到医院抢救过来外,其余3人全部遇难。另外一名被砍死的女子姓芦,她当时正在村中的南道做鞋帮,据目击者称,刘立良气势汹汹地从北道绕到南道,什么也不说,来到芦某近前举刀便砍,他将芦某砍倒后,其他人吓得赶紧逃命。刘立良没有追赶而是继续向西走,重新回到了屯中央的水泥路上。芦某后来被送到医院抢救,但因伤势太重,抢救无效死亡。(来源: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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