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州涉黑组织13名成员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5日08:10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邓志勇 通讯员 卢增广 王海英

  全州一劳改犯刑满释放后,拉拢一帮不良社会青年形成了较为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一组织有枪支和骨干成员,能短时间内聚集近百人,在全州境内大肆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涉黑犯罪团伙进行一审宣判:主犯黄小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及非法买卖枪支罪等12项罪,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3万多元,其他12名团伙成员各领有期徒刑数年。

  出狱后成立涉黑组织

  今年41岁的黄小林出生在全州县一农民家庭,小学毕业后辍学在家。1994年底,黄小林因盗窃和销赃,被南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2001年刑满释放回家。

  但黄小林并没悔改,凭借自己体格强健、能打敢闹,开始在当地拉帮结派。一些劳改释放犯看中黄的“江湖义气”,在“利益共享”的约定下,逐步靠拢在黄小林的身边。2005年以后,这一团伙成员以黄小林所承包的山林果园为据点,形成了以黄小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黄小林等人通过聚众赌博、敲诈勒索以及强取豪夺,迅速敛财近50万元用于维护团伙的日常开支,支付违法犯罪的活动费用。

  为了赚更多的钱,黄小林铤而走险干起了贩卖枪支的勾当。2005年初,他带领手下远赴贵州省荔波县,买了4支仿六四式手枪转卖给广东的赵某,留下一支仿五四式手枪自用。数月后,黄小林再次派人到荔波替赵某买枪,自己留用4支仿六四式手枪。

  2006年上半年,黄小林又一次性买回8支仿六四式手枪。除了购买手枪外,团伙成员马兵滔还到处购买砂枪和火药。

  多方敲诈巧取豪夺

  有了自己的“武装”后,这一涉黑组织在当地耀武扬威。团伙成员郑言成与全州县城的另一帮派头目“矮子”有矛盾,双方约定在才湾镇小坪里一斗高低。为显示实力,黄小林出资数千元交由马兵滔作为斗殴费用,几名骨干成员组织100多人持仿六四手枪、鸟枪等凶器,统一戴上白手套赶到指定地点。见这边阵容强大,“矮子”等人不敢应战,落荒而逃。

  这次“亮相”让黄小林感到自己的实力已非同一般,在当地更加有恃无恐。

  2006年上半年,许某等人在全州县才湾镇小塘村办采石场,给全兴高速公路供应石料。石场刚开办不久,马兵滔等人,多次以该石场修路时压死茶子树为由向许某索赔10万元。许某不服气找人来帮忙,马兵滔向黄小林求援。黄小林带上十余人员赶到,许某被迫答应给钱,并设宴款待。黄先后从许某处索取了4万元。

  黄小林等人不但在本地寻衅滋事、打、砸、抢,还设计敲诈过往司机。2005年11月25日上午,团伙成员潘荣华等人买好小狗后丢在路上,借机敲诈外地司机。下午3时许,一辆江西牌的大货车路过时碾中了他们丢下的狗,他们立即追上该车勒索2000元。见司机磨蹭着不给,他们便大打出手,还砸烂挡风玻璃。

  无恶不作终落法网

  这帮黑恶势力的胡作非为让当地老百姓深恶痛绝,受害人不断向政府和公安等部门投诉和举报。2006年9月,全州县警方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打黑除恶的指示后,调遣精兵强将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9月7日,首犯黄小林落网,唐忠和、马兵滔、赵勇等相继被刑事拘留。

  据法院审理查明,该犯罪组织自2005年形成到2006年9月,在黄小林的组织和领导下,大肆进行故意伤害、抢劫、绑架、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非法买卖枪支、聚众斗殴、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8人轻伤,多人轻微伤,犯罪势力危及附近几个乡镇的采沙取石、采矿、修建高速公路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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