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霍山县原副县长涉嫌受贿230余万元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3日16:26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5月23日电 (记者程士华、左元峰) 不仅自己动辄收受10万元、20万元的现金贿赂,还通过妻子接受大量贿赂款,安徽霍山县原副县长王光祥因受贿230多万元,日前在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受审。

  经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查明,王光祥曾先后担任霍山县城乡建设环境局局长、建设局局长、副县长等职务。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至2007年间,王光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收取他人人民币224万余元、美金1.3万元以及价值1万多元的服装。其中,为了实现让被国土局责令停工的项目重新开工、土地出让金没交齐便让工程获得审批等目的,霍山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储兆跃先后15次送给王光祥贿赂款达130万元。在王光祥收受贿赂的过程中,有些行贿者还多次通过王光祥之妻张传霞将贿赂款转交给王光祥。2005年底,霍山县飞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王登堂为了因土地拍卖以及改制事宜,通过张传霞送给王光祥现金4万元,王光祥收下。

  案发后,部分赃款被追回。裕安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王光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取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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