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曾劫机赴台男子杨明德在济南被判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5日17:3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济南六月五日电 (记者 李大庆) 今天,被告人杨明德劫持航空器一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审判决决定,被告人杨明德犯劫持航空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一九九三年四月,被告人杨明德与妻韩凤英(已判刑)共同预谋劫持飞机去台湾。尔后,两人进行了一系列犯罪准备。同年九月三十日中午,杨明德夫妇搭乘中国民航三U五九二航班,由济南飞往广州。班机飞行至江西省南昌市上空时,杨明德持水果刀劫持一女乘务员,声称带有炸弹,迫使机组改变航线飞往台湾。当日十五时三十五分,飞机被劫持到台北桃园国际机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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