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特大团伙偷渡案14名被告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9日10:47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6月9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宣判一起特大团伙偷渡案。法院一审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韩国籍被告人申大雄、金贤哲、申贤姬有期徒刑15年、10年、7年,并处驱逐出境。同案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07年间,被告人申大雄为牟利,组织在韩国并无亲属关系的中国公民,以探亲的形式偷越国境到韩国务工,在沈阳市皇姑区先后雇佣被告人金贤哲、申贤姬、崔风浩、崔瑛等人伪造赴韩国探亲签证的材料,骗取韩国探亲签证。申大雄负责从韩国联系可以作为邀请人的户籍资料,联系想要去韩国打工的中国公民。被告人金贤哲负责在沈阳市办公地点日常工作的管理。被告人申贤姬负责财务、伪造韩方女性邀请人的邀请书、韩国身份证及编写出境人员培训资料。

  在一年时间里,14名被告人伪造了200余枚韩国人印章,通过其制作的假亲属关系公证书,用电脑打印亲属关系图、邀请书等文字材料,将已经准备好的出国材料上传到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的网页上,为准备出国人员进行网上预约及收发传真等工作。被告人金玉珠将上述伪造的签证材料以所谓的“雪梅公司”的名义送到辽宁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沈阳市青年国际旅行社等旅行社,再由旅行社将签证材料递交到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申大雄通过金慧明(另案处理)找到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雇员袁春波、黄仙玉、金海燕、王淑伟(均另案处理)等人,为其所办签证提供便利,从而骗取赴韩国的探亲签证。

  申大雄等先后组织了106人偷越国境。这些人中拒签、尚未出境、出境时被边防机关查扣的共56人,持该签证出境至韩国的共50人。法院认定14名被告的行为均构成了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