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慎普利用受贿所得和公款搞创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7日07:41 正义网-检察日报
孙慎普利用受贿所得和公款搞创收
孙慎普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孙慎普利用受贿所得和公款搞创收
经改造后风景秀丽的牟汶河莱城段西海公园

  利用受贿所得和公款搞“创收”

  孙慎普不但大肆收受别人的贿赂,还将手中的闲钱放高利贷搞“创收”。

  2005年11月,刘某得知牛泉沙厂要转包,如果包下来的话可能赚一大笔钱,但资金不足,于是他找到了杨某,希望杨某能出钱将沙场包下来。可杨某一时也拿不出足够的钱,便向孙慎普借钱。孙慎普同意借给他180万元,但要按3分钱的利息算账,并要求在两个月内连本带利还清。两个月后,杨某共归还给孙慎普190.8万元。孙慎普用受贿所得“创收”10.8万元,真可谓生财有道。

  孙慎普对朋友很讲“义气”,而且出手阔绰。莱芜华洋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的赵某是孙慎普的一位普通朋友,2002年夏天因出口大蒜资金紧张,赵某给孙慎普打电话借钱,孙慎普一口答应下来,并很快安排财务上借出20万元给赵某,同时约定利息按8%计算。

  2002年,原隶属于莱城区水务局的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处改制更名为莱芜市宏源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水务局号召本单位职工入股集资60万元,由财务科保管。一天,孙慎普对财务科科长陈某说:“华洋食品公司的赵某急需30万元,把职工集资款先给他用用。”陈某立即从中借给赵某30万元,利息也按8%计算。

  此外,孙慎普还与他人合伙成立了冷贮保鲜加工厂,把局里的财务科当成自家的“小金库”,加工厂资金周转困难了,就安排财务上给其拨款,先后共拨款10万元。

  经改造后风景秀丽的牟汶河莱城段西海公园

  思想扭曲,监督缺位是祸根

  “从本案可以看出,莱城区水务局独揽河沙开采权,滥发采沙许可证,外部的监督制约措施几乎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最终导致腐败窝案发生,发人深省。此案也给有关部门提出了一个新课题,就是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资源。”承办孙慎普案的检察官说。

  从孙慎普的犯罪历程来看,由于升官的愿望没有得到满足,他就想借助手中的权力多捞点钱来弥补一下,而置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他所收受的第一笔20万元的贿赂就是主动索要的。

  而且,孙慎普在部门“一把手”的位子上任职长达十几年,基本上都是他管别人,对自己放松要求,缺乏行之有效的外部监督制约。只要给他送上足够数额的金钱,采沙许可证说给谁办就给谁办,水利工程说让谁干就让谁干,不用集体研究,也不用招标投标,党委会议也只是走走形式,权力在他手中成了待价而沽的商品。

  俗话说“拿人家的手软”,孙慎普等人收了沙场业主的贿赂,自然就对他们的采沙行为是否合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是不闻不问。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沙场业主开始疯狂地采沙,导致超宽、超深开采现象随处可见,牟汶河的很多地方已经露出了河床,不仅危及到大堤的安全,也给汛期行洪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

  为此,莱芜市检察院及时向莱城区委、区政府提出了“改进河沙管理机制,进行河沙专项治理”的检察建议。当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恢复河道,修缮大堤,绿化环境。重拳出击下,非法采沙、偷沙、卖沙的违法犯罪活动被取缔,如今的牟汶河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和风采,流经城区的一段建成了风景秀丽的“西海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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