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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至上与依法行政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8日17:09 正义网-检察日报
2008年6月8日,也是中国的农历端午节,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与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在北京主办了“改革开放三十年与我国公法学的发展”研讨会,来自宪法学界、行政法学界、司法实务界及政府部门近百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在这次学术盛会上,与会代表就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传统的公法两大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发展进行回顾和展望。 -从宪法文本的变革看宪法学的发展 从一定意义上讲,宪法学的发展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法学发展程度乃至法治发展程度。在法治建设中,宪法以其最高法的地位起着引领作用。所谓“宪法至上,法治之本”正是宪法作用的真实写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提出,与中国学术界的思想解放时间一样,法学界的思想解放也是起源于1978年末和1979年初,其标志性文章是当时李步云教授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以及乔伟教授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宪法以其国家根本法、最高法的特殊地位引领了法学界的思想解放风潮。 韩大元在总结改革开放30年与中国宪法学研究的进展时提出,由于历史的局限性,1978年宪法注定了只能成为一个过渡时期的临时性宪法。而在宪法结构和规范内容上,1982年宪法都获得了较高的评价,被誉为“建国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从1982年宪法通过到2002年的20年里,宪法学研究逐渐步入正轨,公民的宪法意识也不断增强。1982年宪法经过20年来的发展和三次修改,基本适应了社会发展的要求。 作为中国宪法建设的亲历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会名誉会长许崇德认为,30年来宪法学的发展具有三个特征:第一,30年的宪法学的发展是随着宪法文本以及宪法有关的法律的不断变革而使这门学科发展起来的。第二,宪法学是在党的理论思想的不断创新的指导下成长起来的。例如,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从实际出发,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等等,对于宪法学的理论研究和教学都具有宝贵的指导意义。第三,宪法学学科是在抵制形形色色的各种非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潮中成长起来的。许崇德强调,对于中国这个发展中的大国,宪法这门学科的研究和建设还任重道远。比如说,在学习十七大的文件过程中,如何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宪法学的实践,宪法学如何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问题都还值得充分研究。 -宪法事件与公民宪法意识推动宪法制度的创新 法学本质上是一种实践之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直接关系国家的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大局,因而,宪法学的研究必须直接面向国家与社会进步,关注我国宪政进程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将宪法文本中的规范转化为现实中的制度。韩大元认为,在某种意义上,宪法学生命力的强弱不在于其理论体系的完备程度,而在于其对社会现实的解释力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社会实践中,有大量和宪法有关的事件发生,如孙志刚事件、高考招生平等案、乙肝歧视案等等,这些事件通常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事件,其背后潜含着深刻的宪法原理和宪法理念,因此,宪法事例的推动成为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颇为有效的一条捷径。 近年来,一些重要的宪法事例往往最终推动和导致了宪法制度的创新。例如,齐玉苓案的宪法价值在于公民受教育权的救济,导致了宪法权利的司法救济的探索;孙志刚案与人身自由权相关,直接推动了收容审查制度的废除、社会救助制度的确立;青岛考生为平等权状告教育部案,由此带来了高考招生名额的平等分配;在校学生结婚、怀孕被开除案,因侵犯了公民结婚自由、生育自由,而后教育部解除了不允许在校学生结婚的禁令;延安“黄碟”案涉及公民的住宅权、隐私权,让执法人员树立了住宅不受侵犯的执法理念,等等。通过对这些热点事件的关注,公民的宪法知识得到潜移默化的增长,这在无形中提高了公民的宪法意识,而事件的最终解决又会或多或少地推动中国宪法制度的发展。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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