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地首宗跨国制贩毒品案共犯被判无期(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7日03:4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我国内地首宗跨国制贩毒品案共犯被判无期(图)
昨天杨畅在佛山中院接受宣判

  本报佛山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陈笑尘摄影报道)6年前,佛山中院对曾轰动一时的、内地首宗跨国制贩走私毒品案的沈茂功、谢梅军等大毒枭执行死刑,但该案的制毒、化工专家杨畅却一直逍遥法外在逃,直到去年底才被抓获归案。昨天,佛山中院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杨畅表示,案发后的多年间,他一直在江西省某大型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监,被抓获时刚好在上海出差,被人认出是网上通缉犯。

  受雇:药厂工作请假参加制毒

  杨畅,男,1966年8月16日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市,1987年毕业于江西一所大学化工系,此后他在江西某工厂工作到2000年底,并于2000年年底晋升为有机化工方面的高级工程师。

  2000年1月至4月间,为获取生产毒品摇头丸实用配方,谢梅军、谭志荣(另案处理)出资,沈茂功提供有关制毒资料,由沈茂功组织杨畅、蒋惠明和金星(另案处理)到江苏省吴江市东风印染助剂厂进行试验,研制出生产毒品MDMA的实用配方,后沈茂功将试验所生产出的少量毒品MDMA晶体带到广州,购置压片机等设备,在谢梅军家中压制成摇头丸,给他人试食以检验效果。

  因当时他还在江西国药厂上班,就主要利用周末或请一天假去参与试验。

  制毒:按配方生产毒品MDMA

  2000年10月,沈茂功叫他和金星到东莞市麻涌镇制毒工厂生产MDMA,由金星和梁瑞南负责。他和金星按照蒋惠明给的配方,带两名工人把P水、氢氧化钠等按比例分别放在不同的反应罐里,加热、过滤、冷却,但没有生产出产品,后因附近居民反映味道大而被迫停产。据杨畅说,沈茂功共给他2万元,还承诺给他10%东莞麻涌工厂生产毒品获得的利润。

  同年11月,沈茂功又叫杨畅、金星到东莞市,由杨、金两人利用在江苏吴江市东风印染厂研制成功的制毒实用配方生产毒品MDMA,生产出的MDMA经压片制成摇头丸后,由“阿陆”(另案处理)负责销售。

  潜逃:近7年一直在单位上班

  2001年1月27日晚,公安机关将该制毒工厂捣毁,现场缴获毒品液体MDMA57.4千克、含有毒品MDMA成分的摇头丸三粒(重0.71克)、制毒原料13.1千克和制毒设备一批。杨畅当时未被抓获,公安部门后来发布网上通缉。

  杨畅于2007年12月16日被羁押,同月21日被刑事拘留,今年1月23日被逮捕。据了解,当时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公安部上网通缉逃犯在上海市金山区一家旅馆,据此警方将其抓获。杨畅则表示,他一直在某大集团上班并担任总监职务,被抓获时是在上海出差,并没有潜逃。但在沈茂功归案后,他就从南昌市西湖区转到了进贤县居住。

  法院:

  资深化工人员制毒是主犯

  法庭上,杨畅的辩护律师辩称杨畅的行为构成制造毒品未遂。因为杨畅及其同案人在江苏吴江市东风印染助剂厂并没有制造出毒品,在东莞制毒厂缴获的是制毒原料,不是毒品;杨畅没有参与制造毒品的组织、策划,只是操作,是从犯;杨畅无前科,认罪态度较好。

  佛山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杨畅拥有大学有机化工专业毕业且具有有机化工的高级职称,从事制药工作长达十多年,明知未经许可擅自生产MDMA是国家规定禁止的行为,仍积极进行试验,研制生产MDMA的实用配方。在将此配方投入东莞麻涌镇制毒工厂生产后,还负责MDMA生产及技术指导,可见杨畅在制造毒品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其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情回顾:

  买卖3吨原料制8.4万摇头丸

  该案是我省首宗跨国制贩毒品,因案情重大,当时被称为“广东制贩毒第一案”。据法院当时认定,15名被告人共同或单独实施毒品犯罪。其中,往境外走私制毒原料异黄樟脑油500公斤,在境内非法买卖制毒原料胡椒醛1000公斤;非法买卖制毒原料胡椒基甲酮2000公斤;制造“摇头丸”共计84000粒(重30.24公斤);贩卖“摇头丸”19000粒(重7.22公斤);非法持有“摇头丸”200粒。

  2001年6月11日,佛山中院一审判处沈茂功、谢梅军、李建新、蒋惠明、徐少南5人死刑,其他人分别被判4~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缓。2002年6月26日,法院对沈茂功等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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