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安局涉黑副局长:爱惜名声言行谨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1日0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沈阳公安局涉黑副局长:爱惜名声言行谨慎
沈阳市原公安局副局长张建明。 资料图片

  文/本报记者 赵琳琳

  沈阳市原公安局副局长张建明,曾是沈阳市公安局刑侦等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也是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赫赫有名的“打黑英雄”。他曾破获一系列大案要案,立下赫赫战功,成为警界名人。不料,2006年,这位“打黑英雄”却因“涉黑”受到审查,后被逮捕。

  6月20日,案件在辽宁省盘锦市辽河看守所开庭审理,张被控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泄露“打黑”消息及受贿等。案件还牵涉到沈阳市一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团伙,23名犯罪嫌疑人与张建明一同受审。

  一边是“打黑英雄”的光环,一边是被控涉嫌充当黑社会“保护伞”,张建明究竟为何身陷囹圄?

  与涉黑嫌疑人“关系不错”

  2006年11月8日,张建明被派到欧洲考察,半个月后回国时,在机场被专案组带走接受调查。2006年11月30日,他被辽河公安局以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以涉嫌徇私枉法罪被捕。有报道称,张建明在2006年卷入的是沈阳公安涉黑涉毒案,在这一案件中,沈阳警方有百余民警被抓。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张建明的被捕与本案另一被告郝万春有直接关系。郝万春于1958年出生,只有初中文化水平,是河北省阜成县人,被捕前是沈阳富宅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7月,因此案被沈阳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同年8月被捕。

  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郝万春在沈阳经营餐饮、娱乐场,掘得“第一桶金”,到2000年,他在沈阳市皇姑区、于洪区已经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后来,以他为首的组织不断发展壮大。起诉书称,2000年,郝万春及其组织基本形成了骨干成员固定、组织成员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此外,他们还拉拢、腐蚀、贿赂国家工作人员,让这些人为他们的经营活动提供保护,在当地形成了非法控制局面。

  张建明在1994年和郝万春认识,之后两人关系一直不错。检方认为,张建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道郝氏兄弟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领导者,仍然接受其拉拢,多次为其说情、通风报信,干扰司法机关的查处工作,放纵黑社会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检方称张为涉黑组织做调停人

  导致张被审查的一个事件,是郝万春和一个名叫关勃的男子的过节。

  起诉书显示,2002年3月25日,郝万春和关勃在当时任辽宁大学一间办公室里发生冲突,关勃将郝万春砍成轻微伤。郝万春一直对此耿耿于怀,伺机报复。同年4月28日,关勃和一群朋友在和平区一舞厅出现,郝获知消息后派其手下十余人带着砍刀冲到舞厅,在舞厅二楼至三楼的缓步台上遇到关勃。几个人立刻上前对着关勃连砍二十多刀,其他人则站在周围,防止有人上前帮助关勃。之后,行凶者乘车逃离现场。经过鉴定,关勃失血性休克、两条胳膊被砍成重伤,两腿轻伤,经伤残等级评定,其两个手臂为三级伤残,双腿为七级伤残。同年10月,带头行凶的两人因涉嫌对关勃故意伤害被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刑事拘留。

  11月初的一天,郝找到张建明,希望“能不能给对方花点钱,公安局不追了?”几天后,郝又给张建明打电话,说“跟老关家说好了,对方挺高兴。”

  11月中旬一天,张建明电话告诉时任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局长张民,授意此案可由双方私了。11月26日,郝万春以支付被害人关勃120万元为条件,与关勃达成协议。和平分局因张建明直接授意对行凶被捕的两人取保候审,对其他涉案人员未再追捕,之后,对取保候审的涉案人员也未再作任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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