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通报七台河原市长副市长违纪违法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8日14:44 中国新闻网

  (黑龙江)省纪委7日发出《关于孙升昌等5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

  2007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先后查办了多起有影响的案件,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孙升昌等5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如下:

  1、孙升昌,七台河市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2005年4月至2007年3月,孙升昌在任七台河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借请托人亿达信公司董事长刘某请求孙升昌为其减免“土地出让金”之机,让其弟孙某某与请托人刘某合作煤炭生意。在没做成实际生意的情况下,获得请托人刘某付给的所谓提成款120万元人民币。此外,孙升昌让其弟孙某某与请托人刘某合伙做煤炭生意,出面协调从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经销部批出原煤指标4万吨,其弟孙某某由此获取请托人刘某付给的提成款80万元人民币。之后,孙升昌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批准为亿达信公司董事长刘某减免“土地出让金”人民币211.9万元。2007年5月,省纪委对孙升昌的违纪问题立案调查。2007年8月,孙升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07年10月,孙升昌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07年12月,孙升昌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赵恒太,七台河市原副市长。2000年7月至2007年3月,赵恒太在任勃利县县长、县委书记、七台河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借勃利县煤矿改制之机,收受请托人贿赂人民币100万元、美元5万元。接受礼金人民币9万元、美元1万元。送礼金1万美元。2007年5月,省纪委对赵恒太的违纪问题立案调查。2008年1月,赵恒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08年5月,赵恒太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

  3、郑玉辉,七台河市政协原主席。1998年至2006年3月,在任七台河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37万元、美元1.5万元,接受礼金人民币25万元。2007年5月,省纪委对郑玉辉的违纪问题立案调查。2007年11月,郑玉辉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8年1月,郑玉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李忠勤,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2000年7月至2005年,李忠勤在任鹤岗市委常委、鹤岗矿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鹤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和黑龙江龙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期间,收受贿赂48.5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2006年12月,省纪委对李忠勤的违纪问题立案调查。2007年2月,李忠勤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2008年1月,李忠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5、丁若鹏,中国证监会黑龙江证监局原正局级巡视员。2003年4月至2006年3月,丁若鹏在任黑龙江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中国证监会黑龙江证监局正局级巡视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26.84万元,其中在职时为他人谋利,退休后收受贿赂102万元。2007年6月,丁若鹏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07年8月,丁若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对这5起案件的严肃查处,进一步表明了省委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不论是谁,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上述案件虽然发生在少数单位的少数人员身上,但其所作所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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