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山原局长受贿超2000万元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6日16:11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7月16日电(记者朱薇)位于三峡重庆库区的巫山县是国家级扶贫县,该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受贿达2226万余元。7月16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晏大彬之妻同时被检察机关以洗钱罪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晏大彬在担任巫山县交通局局长、巫山县长江公路大桥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兼建设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公路建设和长江大桥以及其他桥梁建设工程的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周某、廖某某等人或其所在单位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款项2226万余元。同时,晏大彬之妻付尚芳明知此款系晏大彬受贿所得,仍将其中943万元购置房产、存入银行和购买理财产品等。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晏大彬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2226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付尚芳明知晏大彬交其巨款系受贿所得,为其掩饰、隐瞒款项来源和性质,并用此款购房、存入银行和购买理财产品,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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