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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交爆炸案6名虚假信息传播者被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13:2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昆明八月一日电 (记者 甘娜)昆明警方今天对外公布:日前,六名涉嫌在互联网上制造虚假信息进行非法传播的违法嫌疑人被昆明警方网监支队查获,并依法给予二人治安拘留和四人治安警告的行政处罚。

  昆明警方介绍,七月十四日上午,昆明市富民县一邮电职工张某,男,二十岁,在网上发表题为“恐怖袭击定时炸弹制作”的帖子,内容涉及介绍制作炸弹的方法。通过调查,张某在互联网上发表该文的原因是出于个人好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张某某警告的处罚。

  七月二十一日,三网民分别在QQ群中发表了伪造的虚假图片,内容为一女子满脸是血被人搀扶和一个被人抬着的伤者。经查,这些图片并非当时现场图片,而是移花接木,将上海公交车爆燃等其他现场图片嫁接粘贴而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予以杨某、林某、李某警告的处罚。

  七月二十二日,民警将涉嫌在互联网上发布关于“昆明公交车爆炸案”虚假信息“昆明今晨发生三起公交爆炸已致三死十四伤,目前确定放炸弹的是三名回族”的违法嫌疑人王某查获。王某,男,二十三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七月二十四日,有网民在“云南省网络警察报警平台”上报称:“我们是一只被遗忘的特种部队,想知道七.二一公交车爆炸案是什么人所为吗?我们被利用完后被无情抛弃了的部队!现在你们去晋宁县六宝科技有限公司餐饮部找一个别名叫陈某的女子!叫她把他认识的那名特种兵找到,也是他男朋友!后面嘛我们该玩玩游戏了。找到他们俩你们也就能知道我们是谁...!迅速找到他们俩。我们要看到他们在一起才能开始下面的游戏啊!别认为我们什么都不知道我们能看到一切。下午六点前!晚了的话在某个地方又会响起爆炸哦!联系电话是那女子的!警官们游戏开始了....!”接警后,警方将嫌疑人温某抓获。经查,温某,男,二十岁,其发贴内容为虚假信息,作案动机为失恋后心态失衡。现该案已移交辖区昆阳派出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温某某予以拘留十日处理。

  对此,昆明警方郑重提醒广大民众和网民,对网上言论要有判别是非曲直的意识,切勿轻信谣言上当受骗,导致以讹传讹,发生不必要的恐慌;对非法传播和制造虚假信息的个别行为,要自觉进行抵制或向警方举报。(完)

昆明连续发生公交爆炸

昆明公交爆炸案嫌疑人特征浮出水面

    导读:2008年7月21日上午7时05分和7时40分,云南昆明市潘家湾人民西路与西昌路交叉口和人民西路与昌源中路交叉口分别发生公共汽车爆炸案,造成2人死亡14人受伤。初步判断是人为破坏案件,由定时炸弹引起。[视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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