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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名男子被骗147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5日05:0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虚假承诺海外上市

  从2006年初开始,王可及其公司副总经理苟某等人在全国范围内,陆续联系了北京美中融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顾问公司)等50余家中介公司,合作开展金园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同时,王可指使其公司副总经理黎某、员工任某等人,分别在明道启圣公司和金园公司的网站以及多家媒体上,不断发布、刊登金园公司将在海外上市、公司业绩良好等方面的虚假消息,公布金园公司虚假的年度财务报告,公开金园公司的股票转让价格,制作了在公司业绩、公司概况等方面存在大量不实内容的《致股东白皮书》,向社会公众作欺骗宣传。

  2006年3月,明道启圣公司和北京顾问公司等多家中介机构合作转让金园公司股权的工作进入实施阶段。明道启圣公司员工将致《股东白皮书》、致股东函、股权转让委托书等文件资料邮寄给北京顾问公司等中介机构,作为向公众宣传、证明的材料。

  北京顾问公司等中介机构,以每股4元左右的价格向公众销售金园公司的股权,购买股权的股民通过中介机构或者按照中介机构的指定,直接将款汇到西安市高新区金园汽车服务部和刘某个人的银行账户上,再由中介机构将股民购买股权的汇款回单和股民个人的详细资料,传真到金园汽车公司证券部,由员工依据传真资料到银行核对之后,按照王可的指示,将汇款提取或转走,并按照每股2.2—2.7元的比例给各中介机构返款,然后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持有卡、股权证持有卡等证明文件寄给中介机构,由各地中介机构跟股民办理交接手续。

  为了骗取股民信任,推动股权销售,2006年7月,王可还指派员工前往北京顾问公司及其天津分公司,代表金园公司办理了所谓股权确认手续。王可还安排董欣等人在明道启圣公司上海分公司召开了股东见面会,董欣宣读了金园公司承诺书,虚假承诺2006年9月底公司将在海外上市。

  深圳一男子被骗147万元

  通过以上活动,从2006年3月开始,王可、董欣以金园公司将在海外上市并且部分股东愿意转让所持有公司股权的名义,非法集资,骗取股民2700余人购买股权(23806500股)的资金,共计62795727.24元。被骗资金中,有35995147.98元被用于给销售股权的各种中介机构返还提成款,4813000元用于所谓金园公司海外上市费用,1441599.93元用作明道启圣公司的费用,23763710.02元被王可存入以其父母、嫂子等人名义开立的银行卡账户内。王可将10194660.00元集资款转到董欣控制的有关账户内,董欣将所得款项中的580万元,用于收购四川蜀中药业集团西安汉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中院在7月21日,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王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50万元;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董欣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受害者来自全国的29个省、市、自治区,主要是中老年人和下岗失业职工。其中一名深圳男子被骗147万元,多名日本人被骗1200万日元。

  文/图 记者 张小乙 实习生 赵崇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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