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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天心区市政管理局局长受贿22万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0日08:30  湖南在线

  湖南在线8月19日讯 记者今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原长沙市天心区市政工程管理局局长张国武,在负责该区背街小巷改造等工程时收受贿赂,已于近日被浏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已于本月15日作出判决,考虑到其系自首,且认罪态度好,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受贿所得人民币22.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小巷改造大收好处费

  作为天心区市政工程管理局局长的张国武,在同事当中有学者型管理人员的好印象,他的论文《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权限转变》提出了很多有前瞻性的课题。2005年,在长沙妙高峰改造问题上,张接受中央电视台访问时,也力排众议,呼吁保留街巷的老特色,这样的官员自然深受老街居民的欢迎。

  然而,张在负责背街小巷改造等一系列工程时,没有守得住政策的底线和道德的底线,最终落了个不好的下场。

  法院查明的事实,2004年3月至11月期间,长沙某公司负责人丁某在天心区市政工程管理局承接了长沙市天心区青山祠巷、由义巷等七条背街小巷提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为感谢时任天心区市政工程管理局局长的张国武在工程上的关照和以后能继续得到关照,同年11月中旬的一天,丁某在张国武的车上送给其10000元。2005年6月至9月期间,又是丁某在长沙市天心区市政工程管理局承接了长沙市赤岭路的改造工程施工项目。2005年9月下旬的一天,丁在张的车上送给其30000元。

  另外一家公司的老总何某也如法炮制,在承包长沙市文庙坪社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长坡社区环境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涂新社区的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等过程中给张国武送上不菲的“感谢费”。

  出国旅游成送礼又一借口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为了承接到工程,有关公司的负责人,紧盯着时任要职的张国武,一有机会就奉上丰厚的礼金。其中,出国考察也成了一个借口。

  2003年11月,长沙市城管局组织五区市政局局长赴俄罗斯等地考察,张国武将随团参加。丁某闻讯后,在张国武的车上送给其人民币10000元。

  2005年11月底的一天,丁听说张国武又将随团赴巴西旅游,他在张的办公室送给其人民币5000元。

  这些礼金,都成了日后判案的罪证。

  “人情礼”被认定受贿

  法院认定的张国武受贿金额为人民币22.2万元,但是张认为其中有两笔资金属于人情往来,不属受贿行为。

  2003年上半年,长沙某水电维修队通过招标承接了长沙市黄兴路人行道改造工程,并与天心区市政工程管理局签订了施工合同。2003年8月份,该维修队负责人为与张国武搞好关系,从而得到张国武在工程上的关照,主动为被告人张国武之子张某与湖南某学院联系,并为其交纳赞助费,使其顺利在该校就读。

  2005年9月的一天,张在该公司负责人家打麻将,看到电视广告里的一款诺基亚钛白金外壳手机,表示了对该款手机的好感。办事“雷厉风行”的丁某于第二天在长沙市南门口一电讯市场花10000元购买了该款手机,并于当晚在张家中将该手机送给张,张国武收下了。

  案发后,其辩护人提出,张国武收受某公司负责人为其子上大学而向学校交纳的赞助费及另外收受的价值10000元的手机,系人情往来,不属受贿行为。法院审查后,认为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张的犯罪行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经纪检部门教育、盘问,自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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