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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两名遭毒气弹侵害少年向日本索赔219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7日01:41  新京报

  本报讯 吉林两名遭日军遗弃化学武器伤害的少年刘浩、周桐起诉日本政府赔偿案,于8月25日在东京地方法院开庭审理,刘浩父亲刘同义带领两人出庭,详细陈述了两名少年受伤经过以及诉讼请求,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每人330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约219万元)。

  原告在东京召开记者会

  8月25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庭上,原告及其律师都详细陈述了受伤经过,认为“将武器遗留在中国的日本政府有义务向中方告知危险地点并进行回收。若日方能履行上述义务,事故就不会发生”,要求日本政府进行赔偿。

  8月26日,三人在东京召开记者会,以“还我健康身体,健康生活”为主题,讲述了受伤以后两名少年受到的巨大伤害。

  刘同义在东京记者会上表示,两个孩子的身体状况让家长非常忧虑,因为两家人都是农民,要靠体力种地为生,孩子身体差将来生活将成问题,如果出现各种疾病,治疗费用更是没有着落。周桐在记者会上发言说,希望日本政府能够早日收回遗留在中国的化学武器,不要让更多的人受到伤害。

  两中毒少年均有后遗症

  据刘浩母亲告诉记者,2004年,只有9岁的刘浩用手拿了毒气弹,毒液流到手上和腿上,现在身上还有明显疤痕,一到阴天下雨的时候,就会痒,而且孩子免疫力下降,总爱咳嗽,经常患感冒,而且他受伤的右腿明显比左腿细。另一名受害者周桐也经常患感冒等病,注意力无法集中,受伤部位也经常瘙痒,17岁的他目前已经退学在家,整天把自己关在小屋里不爱说话。

  刘浩母亲说,记者会结束后,刘同义已经带着两个孩子返回中国,等待下一步进展。

  ■ 事件回顾

  ●2004年7月23日 吉林省敦化市郊大山镇莲花泡林场,刘浩和周桐在河中捡到一枚锈迹斑斑的“炮弹”,“炮弹”流出的液体,使二人的手和腿等部位溃疡、流脓不止。

  ●2004年7月26日 刘浩及周桐被确诊为芥子气中毒。

  ●2004年7月27日 我国外交部亚洲司有关负责人紧急约见日本驻华使馆官员,就此事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

  ●2004年8月2日 日本军事专家抵达敦化,确认伤人炮弹为日本遗弃化武。并在现场附近发现30多枚炮弹,至少有26枚被确认为毒气弹。

  ●2004年8月30日 日本医疗专家抵达敦化。

  ●2004年9月6日 经过及时治疗后,两受伤儿童伤势好转,医院决定改住院治疗为每周末定期治疗。

  《新文化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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