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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卓伦其人
“他常给贫困地区捐款”
提到陈卓伦的出事,法制盛邦的很多律师都称“内心很矛盾”。一名律师告诉记者,所里对陈卓伦的评价很高,陈被有关部门带走之后,大家在外面也不谈这个事情。记者打电话至其办公室,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陈卓伦已经出国一个多月,返回时间未定。
一名熟悉陈卓伦的律师告诉记者,陈卓伦是穷孩子打拼出来的,可能由于自身经历,他经常给老家贫困地区捐款,许多贫困中小学都得到过陈卓伦的资助。这次汶川大地震,陈卓伦也组织了律师所捐款。陈卓伦最大的愿望就是退休之后,能够开一家养老院,让老人们老有所养。
“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律师。”作为早期的西南政法大学的毕业生,陈卓伦的专业知识扎实丰富,出事前还在攻读武汉大学的博士。而作为律师所的领导,“他有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广东省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在他的带领下发展成为全广东最大的事务所,拥有律师近200名。
早在1998年,他就带领广东律师事务所获得司法部授予的“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1999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恢复重建二十周年有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社会职务
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
主要业绩
●参与广东国投破产案件中部分债务人债务的清理工作。
●担任多家著名企业的法律顾问,与几家大的跨国公司、财团、银行建立了稳固业务关系,参与广州市政府几个重点项目的法律工作。
●办理轰动商界的某老牌国营星级宾馆转让51%股权案,这也是广州乃至全国国企改革成功的例子。
●作为广州市政府重组某集团的法律顾问,参与重组工作,涉及资产几十亿元。
●参与广东第一个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组建工作,涉及资产近百亿元、企业近500 家。
●担任广州几家大型银行的法律顾问。
●担任广州、深圳多个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合作或单独处理二十多个楼盘的法律事务。
●参与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主持的处理过期建设用地、烂尾楼等专项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
新闻链接
杨贤才疑涉中诚广场拍卖
杨贤才曾任广东省高院刑一庭庭长,2001年担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庭庭长(该庭后更名为“执行局”)。杨贤才在执行局局长位置上任职6年,于2007年9月离任,但仍担任广东省高院副巡视员(行政级别为副厅级)及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据了解,杨贤才最后一次在公开场合露面是今年6月17日,陪同广东省高院副院长周帆视察汕头市龙湖区法院。知情人向记者表示,当天的座谈会上,杨贤才仍然谈笑风生,“并无异常”。
有广东司法界人士向记者透露,杨贤才落马的事情在广东司法界已经引起不少议论,各种传闻纷纷。不过可以确信的是,其落马与执行案件相关,而且涉案金额非常惊人。
有来自广东法院系统的一种说法是,杨在一起执行案中收取了钱财后,仍不断索贿,当事人“忍无可忍”,将其举报。
此前有消息说,杨贤才是6月28日被中纪委带走调查的,目前已经被带离广东,并认为杨之所以被调查可能牵涉全国最大的烂尾楼之一的中诚广场执行拍卖案。但有广东法院系统的人士对此评论说,这些说法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猜测。传闻中杨涉案的中诚广场,位于广州城区的繁华地段天河北路,紧邻天河体育中心,与广州最高楼中信广场直接距离仅100米左右。这幢始建于1992年、曾被戏称为“中国第一烂尾楼”的大厦,几年前已经被“盘活”,目前已装饰完毕,并更名为“中石化大厦”开始对外销售。
杨贤才是广东揭阳人,今年58岁,长期在广东省高院工作,先后在民庭、刑一庭任职,后担任执行局局长。事实上,约一年前杨贤才已“退居二线”,离开广东省高院执行局,事发前的头衔是“广东省高院副巡视员、院审委会委员”。来源:新快报 记者 高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