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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李先璋被控受贿240万元受审,其中230万元没有拿到手,是否该认定为受贿,成为案件焦点。日前,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李先璋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230万元最终被认定为受贿。同时认定李先璋有自首情节。(新华网安徽频道-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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