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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勉县国土局原局长受贿170万领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1日02:3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汉中讯 (记者 胡毅) 勉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陈为怀因33次收受贿赂170余万元,日前被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8万元。

  “能干局长” 锒铛入狱

  2004年1月至2007年8月,陈为怀在担任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还兼任勉县人民政府统一征地拆迁出让办公室主任和勉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在勉县属于比较“能干”、有魄力的干部。

  2007年8月22日,陈为怀因涉嫌受贿罪被汉中市人民检察院监视居住;同年9月7日,被汉中市检察机关刑事拘留,9月21日被依法逮捕。由于该案是建国后勉县最大的一起腐败案,该案涉案人员之多,创下了勉县腐败案的多项“之最”,至今仍被社会各界传得沸沸扬扬。今年6月10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倒卖土地 群众上访

  2006年5月,勉县国土资源局以每亩9万元的价格,征用勉阳镇联盟村六、七组的165.25亩农田建“天荡广场”。然而,实际修建天荡广场仅占用了28亩土地,其余130多亩土地被以每亩32.5万元的价格转卖给开发商建商品楼。此举引起人均土地仅剩0.09亩的联盟村群众强烈不满,由此引发的信访事件也层出不穷。本报去年6月曾以《高产良田里建起商品楼》对此事进行公开报道,引起省市有关部门的关注。

  据法院调查,2006年3月,陕西先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准备从香港引资在勉县进行房地产开发,并以准备注册成立的汇景国际(汉中)置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征用勉县108国道以北联盟村l65.25亩土地。同年4月,陕西先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李伟斌为了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得到陈为怀的“关照”,在其住宿的勉县定军山宾馆房间内送给陈为怀5000美金(折合人民币39617.5元),陈予以“笑纳”。

  以权谋私 受贿33起

  2004年12月,陕西汉中钢铁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准备收购陕西硬质合金工具厂转运站用于修建铁路专用货场。2005年8月,勉县国土资源局同汉中钢铁有限公司签订了34.91亩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同年11月的一天,陈文怀找到陕西汉中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文涛,强调该转运站土地拆迁难度大、拆迁清理比较缓慢等困难后,刘文涛为了铁路专用货场早日开建,请陈为怀给予“多多关照”,并在其办公室送给陈为怀现金20万元。2007年2月,陈为怀却又以自己想搞娃娃鱼养殖但没有钱为由,让刘文涛“给弄点钱用一下”,刘文涛遂再次送给陈现金20万元。

  法院还查清了2007年6月,陈为怀利用勉县人民政府统一征地拆迁出让办公室与重庆缙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150亩建设用地供地协议之机,收受该公司董事长聂廷坤现金60万元等33起受贿事实。直至去年8月案发,陈为怀利用手中权力帮助他人在征用土地、办理土地过户手续、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先后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69.7万元,美金5000元。

  9月9日,汉中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陈为怀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陈为怀到案后,能够坦白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犯罪事实,且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有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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