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重庆巫山交通局原副局长受贿获刑10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2日02:05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因受贿2226万元一审被判处死刑。之后,其得力助手、巫山县交通局原副局长李露太也因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本报8月22日报道)。本月9日,李露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据查,李露太在任职期间按晏大彬的要求,将一些工程发包给彭某挂靠的一路桥公司,在某大桥工程招标上关照建筑商周某,后收受彭某贿赂21万余元。此外,李露太还利用职务之便受贿3.8万元。2008年1月,晏大彬案发后,李露太陆续向彭某等4名行贿人退回赃款23.5万元,其中22.5万元被检察机关扣押。鉴于李露太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记者 罗玺 通讯员 姚宏涛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更多关于 受贿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