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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江北区法院对江北区卫生局原副局长王坤龙受贿35万一案宣判,王坤龙在职期间,先后4次收受他人贿赂达35万元,受贿罪成立,判决有期徒刑5年。
经查,2004年初,王坤龙在担任江北区卫生局副局长期间、兼任医院迁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市红十字会医院的迁建工程项目。在该项目土石方平基工程招标过程中,王坤龙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向投标人刘某通报评标内容并为其修改标书,刘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变更土石方包干单价等要求,王坤龙均提供了支持和帮助。自2005年7月至2006年1月期间,刘某为感谢王坤龙在该项目中给予的帮助,先后四次共送给王坤龙现金35万元,王收下后用于支付自己所购房屋的按揭和装修。庭审中,王坤龙给予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 记者 莫雪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