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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内毁林搞“开发”
市民休闲的杏花山被围墙围起来。山下的农民说,这山成了王青林的私家花园了
让王青林被当地报纸再次集中报道,是他开发的杏花山和以其妻名义承包的龙凤山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三米高的红色砖墙沿着山体蜿蜒而上,有墙垛,每隔500米有一座塔楼,全长4.7公里的围墙看上去像长城,将占地800多亩的杏花山围在其中,茂密的松林间散布着十多幢红顶白墙的别墅。
这山成了王青林的私家花园了,山下的农民说。
2005年,石庙子公司与五常市林业局签订了“杏花山森林公园承包合同”,以年租金1万元承包杏花山经营和使用权70年。
五常市目前没有公园,地处近郊的杏花山本是市民娱乐休闲的免费场所。石庙子公司开发杏花山后,以围墙围山。开发中冲突不断。
因占用耕地,王青林曾与当地农民发生激烈冲突,最后由五常市长出面协调。
因杏花山挖鱼塘未设安全警示牌,2006年7月18日,两名小学生滑落鱼塘溺亡,黑龙江电视台《法制在线》曾报道“杏花山森林公园”违法施工酿成惨剧。
除“开发”杏花山之外,以王青林之妻名义承包来养参的龙凤山国家级风景区,被发现林木被毁一万多平方米、建起四栋别墅。2008年7月23日《黑龙江日报》以《谁这么牛,在国家级风景区建别墅?》为题报道。目前哈尔滨市林业局已立案调查。
杏花山也再次被关注。7月29日,黑龙江日报以《公园变成“私家花园”》报道王青林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私自毁林挖坑开发杏花山。
没有手续的“政府项目”
五常市委宣传部长称,市里的确“委托”王青林开发杏花山,但无手续的工程都是王青林个人的事
五常市林业局林业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建华承认,森林公园的建设,按规定须报省林业局批,要由国土、建设部门审批,而“杏花山森林公园”未经任何审批。
他称,建设杏花山森林公园是五常市政府的想法,在市长会议上讨论过,并曾要求国土、林业、建设各部门配合石庙子公司。
9月23日,五常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文忠称,市政府确实委托王青林承建并开发杏花山公园,但所有没经过国土、建设、规划审批的工程都是王青林个人的责任,市政府对此不知情。
“报都没有报,我们怎么批,王青林从没找过我们。”五常市建设局规划处的负责人称。
据五常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文彦讲,杏花山权属复杂,属于国家与集体共有,里面还有当地农民的耕地和果园。属于集体的部分,有关部门也无权批。
经五常市林业局证实,目前“杏花山森林公园”有13栋别墅、一座欧式酒店、十几个鱼塘、有野猪园、鹿园,还养有藏獒、灰雁等。已投资2000多万,均由石庙子公司所出。
在7月下旬王青林“隐身”后,杏花山公园及石庙子公司均处于“抛荒”状态。
8月27日,石庙子公司围墙内,宾馆、洗浴中心、办公大楼矗立,院内空无一人,杂草遮住了水泥铺成的小径。
□本报记者 黄玉浩 哈尔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