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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石狮规划建设局1名官员因受贿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2日09:02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12日讯 (驻泉州记者 郭冰德)石狮规划建设局一官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人民币40000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石狮市政府昨日公布,给予石狮市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股负责人蔡某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

  经查,2004年底至2005年8月,蔡某利用职务便利,在为辖区的房屋进行设计方案会审、规划竣工验收过程中,4次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人民币共计40000元。

  通报称,2008年2月18日,石狮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蔡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研究,石狮市政府决定给予蔡某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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