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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原政协委员经营地下钱庄案5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01:18  东方网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张怡川 通讯员 越法宣)去年被公安部门捣毁的杜氏地下钱庄因规模为广东之冠,且女庄主为原清远市政协委员而广受社会关注。近日,地下钱庄广州“办事处”的5名工作人员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刑。

  广州窝点被捣毁

  在同一天,杜氏钱庄在广州的窝点被广州警方捣毁。根据越秀区法院审理认定:杜玲及其丈夫邓国良(另案处理)在广州市解放北路金桂园A3栋602房和金桂街8号E1栋1205房内,私自设立未经工商登记的人民币找换行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被告包卫、杨亮、何秀霞、莫婕、陆丽桃等人,于2005年起先后受雇于杜玲、邓国良,从事非法外汇买卖活动。他们为客户提供将境内人民币按一定的汇率折算成港币并在香港进行支付,或将境外港币按同样方式折算成人民币并在大陆进行支付业务,利用穗港两地资金存取大致相当,通过资金对冲方式,达到收支平衡,并以收取手续费或汇率差价的形式从中牟利。

  非法经营额22亿

  包卫作为“办事处”的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布置,杨亮负责在银行柜台办理转账业务,何秀霞、莫婕、陆丽桃主要负责记账,操作电脑进行网上银行转账。2006年8月至2007年6月间,5名被告人进行非法买卖外汇活动,经营金额折合人民币22.4亿元。据包卫供诉,该“办事处”平均每天经手的金额从几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最多时一天经手了400多万元人民币。

  越秀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包卫、杨亮、何秀霞、莫婕、陆丽桃在同案人的指挥下参与非法买卖外汇的活动,并协助同案人完成非法经营的犯罪活动,是非法经营罪的共犯,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因他们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鉴于此,法院对5名被告减轻处罚,5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年零4个月不等。

  案情回顾

  清远原政协委员经营地下钱庄

  2007年6月26日,深圳、广州两地警方统一行动,成功捣毁一个组织严密、经营规模巨大的地下钱庄,当场抓获包括地下钱庄老板杜玲等在内的犯罪嫌疑人,冻结涉案账户55个约420万元人民币。

  杜玲是原清远市政协委员,在香港的身份为杜氏人民币找换行董事长,该找换行共有6家分店,在深圳控制着多家公司。杜氏地下钱庄在深圳非法经营已七八年,2006年至2007年5月仅深圳“办事处”交易金额就达43亿多元人民币。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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