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是的,入党就意味着主动放弃部分权利
作者:辛 鸣
“入了党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这段刊登在中纪委网站文章中的话,日前在社会上引起了一些困惑和议论,有人把它与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对立起来。
这句话错了吗?当然没有。这只不过是中国共产党政党逻辑的必然要求与自然体现。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政党和政治组织,但像中国共产党这样把共产主义作为不渝信仰的政党是唯一的。“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共产党人知道要奋斗就会有牺牲,这一牺牲甚至包括生命,更不用说一些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古人尚且能做到的事情,对于共产党人来讲岂不应是起码的底线。
中国共产党人不是苦行僧,但为了人民、事业、理想需要做苦行僧的时候,就应该义无反顾;中国共产党人当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但为了其他公民有更美好的生活、更丰富的权利、更充分的自由,可以主动放弃、自觉让渡那些影响党的纯洁性、党员先进性的权利与自由。前一段时间中央明确规定党员干部花自己的钱搞奢靡之风也不允许,正是基于这样的逻辑。
中国共产党党员这一身份既不是财富的敲门砖,更不是权力的护身符,而是一种信仰、使命与责任。当我们举手宣誓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时,就意味着对这一信仰、使命和责任的认同与践履。
反过来,当有人名为共产党员却又不接受遵循这一切,小而言之是欺世盗名,大而言之是祸国殃民。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来是自愿的,没有人强迫。自己上杆子要加入组织,加入后却对组织的理想纪律阳奉阴违,不由得让人怀疑其目的动机。
这些道理就像1+1=2般简单明了,为什么还是有人不明白呢?不排除确实有真糊涂的,但恐怕更多的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由于过去一段时间来,我们对中国共产党的本质强调的不多了,一些人入党不是基于信仰,而是奔着“生意”而来;不是要为人民服务,而是要让人民供奉。把党和人民给的舞台当作团伙利益勾兑的平台,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讨价还价的砝码。浸淫其中蜕化变质却又想固化定型甚至名正言顺时,怎么办?把“歪道理”打扮成与时俱进、普世价值。所谓国外政党如何如何,政党现代化理当如此等等,连妄议中央都给扣上一顶压制党内民主的帽子。
毛泽东当年讲,大道理要管小道理。现在看来还应该再加上一句话,正道理要压住歪道理。对于当前党内和社会上一些同志朋友的困惑,可以多给他们讲讲党的大道理,让小道理服从大道理;而对于罔视信仰、反对主义、立场已变或本来就不愿站在同一立场的那些人来说,我们要旗帜鲜明地讲,你的歪道理可以休矣,必须休矣。▲(作者是中央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