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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7日20:44 法律与生活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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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当年主导“进京抓记者”的两名官员,或已双双安全着陆

  2008年,曾发生两起“进京抓记者”事件。年初,原辽宁铁岭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派公安人员到北京拘传对该县进行舆论监督的记者,被网民称为“史上最牛县委书记”。同年,山西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检察官进京抓记者,网民称其“史上最牛检察官”。

  近日,大白新闻注意到,这2起事件已过去近十年。那么,当初备受舆论关注的两位官员如今身处何地?当年发生的2起事件究竟是什么原因?2位记者受到了什么影响?

  “最牛县委书记”派警察进京抓记者

  2008年1月1日,《法制日报》社主办的《法人》杂志刊登了一篇记者朱文娜所采写的题为——《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的报道。据了解,该文章报道了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短信诽谤”案。

  该文称,在2006年,经时任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直接干预,34岁的女商人赵俊萍在西丰县的沈丰加油站被强制拆迁,不仅未获补偿,其另外一个加油站和一个商场还不准开业,并要动用公安力量对付赵俊萍。

  2007年3月21日,西丰警方赴京,把前来举报张志国的赵俊萍抓回西丰。同年12月28日,经西丰县法院一审判处赵俊萍犯偷税罪、诽谤罪,两罪并罚刑期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

  据了解,在《法人》杂志该报道面市的第四天,即2008年1月4日上午,西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福禄,县政法委书记周静宇赶到《法人》杂志社交涉。当天下午5时,西丰县多名警察来到杂志社,称文章作者朱文娜因涉嫌“诽谤罪”已被立案,要将其拘传,未果。

  责令其引咎辞职

  此事1月7日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等机构的关注,并与辽宁省有关方面进行了沟通。随后,西丰县所在的铁岭市委派出调查组,就赵俊萍案和西丰土特产品交易中心建设等相关问题展开调查。

  因“拘传记者”受到普遍质疑,西丰县公安局1月8日正式撤销立案、撤销拘传,并于9日到报社道歉。16日,辽宁日报公布了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在616名辽宁省人大代表中,时任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赫然在列,又一度引起舆论热议。

  2月4日,铁岭市委召开常委会听取调查组汇报后认定,张志国身为县委书记,法治意识淡薄,同意西丰县公安局介入并拘传记者,对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领导责任。为此,市委决定,责令张志国同志引咎辞职,并向市委写出深刻检查。

  随后,张志国深刻认识了错误,并于当日向组织上递交了书面检查和辞职报告。2月5日,市委到西丰县宣布了免去张志国西丰县委书记的决定,县委书记一职由铁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克江兼任。

  9个月后“东山再起”

  2008年11月,有媒体报道称: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原县委书记张志国近日履新,职务是沈(阳)铁(岭)城际轨道(轻轨)交通工程办公室副总指挥。11月20日,铁岭电视台于晚间播报的“铁岭新闻”披露了张志国的新职务。

  这一消息一传开,各大网站上网民纷纷惊呼,有人干脆猜测说:“张志国后台很硬,水很深!”当年年初,张志国派公安人员到北京拘传对西丰县进行舆论监督的记者,因此被网民称为“史上最牛县委书记”。“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事件”一时成为全国性大新闻。

  对此,该市有关领导接受新华社记者独家采访时称,张志国只是在某建设项目办公室担任临时负责人。铁岭市委也于同月24日发布公告称:“迄今为止,中共铁岭市委常委会并未就张志国同志重新工作安排问题开会研究,更未对其重新工作安排作出任何决定。”

媒体报道称:有记者在铁岭采访时看到11月20日被作为消息来源的铁岭电视台播报的“铁岭新闻”,这是一条关于发展当地经济工作的会议新闻,报道中并没有提到张志国的名字和身份,但是给张志国一个特写镜头,他桌前的身份牌写有“轻轨办”的字样。

铁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卫亮在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沈铁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是辽宁省重点工程,今年5月,铁岭市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决定成立沈铁城际轨道交通工程领导小组,由袁卫亮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

  办公室由发改委、交通局等部门抽调的人员组成,“考虑到张志国正赋闲在家,就让他到办公室临时负责,帮助跑点具体事。”

  据了解,沈铁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办公室总指挥由铁岭市市委常委、副市长袁卫亮兼任,工程日常具体管理指挥工作将由副总指挥张志国执行。沈铁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是辽宁省重点工程,预计2009年初开工。根据规划,沈铁轻轨总长64公里,其中,铁岭段有27公里。

  最新消息

  2016年12月,中国经济网报道称:10年过去,人事变迁。张志国在西丰县委书记任上被“勒令引咎辞职”后,低调出任沈铁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办公室副总指挥,媒体报道后被迅速免职,后来在铁岭市服务业委员会领导岗位上退休。

  “最牛检察院”四名干警进京抓记者

  2008年12月4日晚7点多钟,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四名干警来京将中央电视台女政法记者李某从住宅中连夜带走。据介绍,该记者曾以涉嫌滥用职权为由采访过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而检方认为该记者涉嫌受贿。

  据了解,李某是中央电视台一知名法制栏目的年轻政法记者,其住在东三环某小区。事发时,李某的邻居杨女士在其家中,杨女士和李某是同行,和李某私交甚好。事发后,杨女士夫妇向媒体记者描述了抓人过程。

  据杨女士描述,12月4日晚7点多钟,杨女士正在李某家中串门,这时有人按门铃,称地板漏水了,要入室看看,李某就开门了。开门后,门口站有三男一女,均着便装,来人称是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的,要李某跟他们走一趟,随后他们出示了拘传证。

  杨女士觉得事情太突然,赶紧给其做律师的老公刘先生拨打了电话。很快,刘先生也来到现场。他向干警出示了律师证后,要求对方也亮明身份,对方一一亮了检察官证件。

  刘先生看了干警出示的最高检指定管辖的函件,上面写着李某涉嫌犯罪,函件上还写有另外两家媒体记者的名字,一个是京城某知名媒体的记者,另一个是国内某知名法制报的记者。刘先生称,他还注意到这份函件是复印件。

  为防止意外,刘先生提出异地管辖应通知当地警方。随后,四名干警和李某以及杨女士夫妇来到朝阳区南磨房派出所。四名干警和李某走进派出所,但杨女士夫妇因是案外人被拒之门外。在派出所查验了山西检方的相关手续后,李某被四名干警带走。

  随后,当地司法机关的做法,激起了网民及媒体同仁对女记者遭遇的普遍关注。2008年12月8日,网络流传山西检察官进京抓走央视女记者后,某论坛上,网民自发组织起来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发誓要搜出“史上最牛检察官”。

  网民纷纷谴责动辄以国家暴力机构打压媒体舆论监督的做法,称这股歪风邪气必须坚决刹住。一位网友打趣到“不如在京设个专抓记者的派出所,这样可以免得地方大员们颠簸千里的进京去抓记者,直接可以当场法办。”

  检方称女记者涉嫌受贿

  当时,有媒体记者曾拨通杏花岭区检察院检察长何书生手机。他表示,此案是最高检指定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被拘原因是受贿。

  何书生表示,“她(央视女记者)要没问题,我们能去抓人吗?不能因为网上炒作,对的就变成错的。我们都有组织,如果有问题,早就处理我了!最后肯定会有一个结论的,但不是现在,过段时间大的媒体上会有结果。”

  他还称,案件现在还在保密阶段,“作为司法机关,我们了解什么该定罪,什么不该定罪。”针对媒体报道称“何书生曾电话威胁媒体不得报道杏花岭区检察院滥用职权”一事,何书生否认称,“你不要听他们胡说八道,他们向谁调查了?作为司法机关能这么不负责吗?”

  对于记者“李某被抓捕涉嫌什么罪名受贿?”的问题,何书生回答称:“受贿。收的是钱。多余的我不便透露,现在是保密阶段。我们绝对不会错的,李某的问题极其严重,罪证确凿,问题重大,影响极其恶劣,在国内都属于罕见的。”

  12月9日下午1点40分,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在正义网(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法治资讯门户网站)首页头条位置,刊发了对山西杏花岭区检察院进京拘传央视女记者一事的正式回应——

2008年10月,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一起贪污犯罪案件中,发现记者李敏收受犯罪嫌疑人弟弟的贿赂,利用其记者的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2008年12月2日李敏被立案侦查,12月5日被刑事拘留。

  此案系根据案件管辖的有关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逐级指定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现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周泽担任该案律师,来处理有关事务。据了解,周泽也是“西丰县委书记进京拘记者”事件中被拘女记者的律师。他认为,检方涉嫌程序违法。

  从程序上说,杏花岭检察院的做法不合法。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检察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自行回避。李某之前采访过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要对该院进行批评性报道。

  这个检察院和李某的案子已经有了利害关系,应该予以回避,否则有报复性执法的嫌疑。

  女记者被“判三缓四”

  2009年8月4日,央视女记者李敏受贿案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太原本地媒体称,李敏当庭认罪,获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太原新闻网消息称,李敏因利用央视记者身份收受贿赂3.7万元人民币,对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正在侦查的案件施加影响,被认定构成犯罪。在庭审中,李敏当庭认罪,认为自己的行为违反了职业操守,其辩护律师对其构成犯罪亦无异议。

  消息透露,法庭考虑李敏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李敏当庭表示对判决没有意见,不上诉。

  消息称,2008年10月,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一起贪污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中央电视台记者李敏涉嫌收受该案犯罪嫌疑人弟弟的贿赂后,利用其记者的职务,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干扰侦查活动,涉嫌构成犯罪。

  不过,周泽曾在此前表示:据他掌握的资料来看,李某的确跟举报人(吴某的弟弟,即检方所称犯罪嫌疑人的弟弟)过从甚密,并已建立恋人关系。“听说吴某的弟弟给了她钱。既然两人是恋爱关系,对方给其钱物,这就是一个恋人间的赠与问题,属感情问题,不能轻易认定为受贿。”

  最新消息

  2009年5月,何书生被调到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担任检察长一职。外界盛传,何书生这一调动完全是因为“进京抓捕央视女记者”一案,并且有可能是“先调动、后查处”。对此,何书生称“这完全是谣言,我现在的岗位比原来的岗位还重要。”

  大白新闻搜索发现,何书生最后一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是2014年10月31日,太原晚报报道称《12名新任检察官面对宪法宣誓》。该文章中,披露了“免去何书生的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这一消息。

  据了解,何书生,出生于1954年,如今已满63岁。有资料显示:按照我国公开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年龄的规定,如果何书生没有被提拔为省部级及以上(行政级别),他在2014年(60岁)应该已经退休。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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