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人大为何对这所学院如此上心?
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成立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的协定》。
“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以下简称“中亚学院”)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它的发展为何能够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注?今天,“23号小组”就带您深入了解这背后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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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学院”是什么?
要介绍今天的主角——“中亚学院”,先要从创办这所学院的多边合作机制——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CAREC)说起。它是1996年由亚洲开发银行发起成立的区域性合作机制,其宗旨是以合作谋发展,通过开展交通、能源、贸易政策、贸易便利化四大重点领域合作,促进成员国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其成员国包括中国、阿富汗、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蒙古国、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除了上述成员国以外,该机制包括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伊斯兰开发银行等出资方。自1998年开始,本机制成员国就决定依托亚洲开发银行成立虚拟运行的中亚学院,为各成员国提供知识合作服务。
2012年10月,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各成员国在中国武汉召开第十一次部长会议,在本次会议上,各与会方决定将中亚学院实体化,并将其落户在中国新疆的乌鲁木齐。作为中亚区域重要的知识合作机制,该学院围绕重点合作领域,为成员国政府官员、企业界人士和民间机构管理者提供研究、培训和交流服务,增强并提高成员国的发展能力,促进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与发展。在中亚学院于2015年3月正式挂牌之后,它就立刻承担起了对机制成员国官员进行新思想新技术培训的重要任务。
随着中亚学院业务能力的不断提升,各成员国在中方的倡议下决定将它从知识合作机构提升为一个具备完整法人资格的政府间国际组织。2016年10月,中国、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政府代表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签署了《关于成立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随后,阿富汗和蒙古政府代表也在《协定》上签了字。按照规定,本《协定》在三个签署国完成批准程序后立即生效。此前,乌兹别克斯坦已经完成《协定》的批准程序。随着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该《协定》,中亚学院的远大前景有望化为现实。
02
“中亚学院”做什么?
根据《关于成立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的协定》的内容,该学院主要有以下几点职能和目标:
通过共享这一地区及世界范围内好的经验与做法,增强创新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成员国应对地区挑战、更好实现地区合作;提高政府官员参与地区合作进程的能力、规划实施地区合作项目的能力,以及知情政策分析的能力;通过调动世界顶级的智力资源,实现战略研究,以促进地区合作能力,加速中亚地区发展;通过传播研究成果、以高层次论坛促进国家政策对话,实现成员国科学决策、高效决策;在本地区形成研究机构网络,成为战略研究和知识共享的资源库。
在治理结构上,该学院由理事会、顾问委员会和管理层构成,理事会主席由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成员国部长级会议轮值主席国高官担任,成员由该机制成员国政府委派的高官担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将根据协商一致原则进行决策。理事会将至少任命三名顾问委员会成员,他们将从著名思想家和学者等群体中挑选,作为中亚学院的智囊团,促进该学院的战略实施和运营。而在管理层的组织方面,中亚学院将根据公开、包容、透明和择优的程序选聘管理层人员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学院应确保其工作效率和技术竞争力处于最高标准。
根据《协定》内容,中亚学院的总部未来将设在中国。目前,中方计划将总部所在地确定在新疆乌鲁木齐。《协定》生效后,中方将研究制定给予中亚学院政策便利的具体办法,并为学院租赁临时办公场所和提供永久性办公场所。
当前,中国正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沿线各国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造福沿线国家人民,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事业。中亚学院的运行和升级,将有力推动中亚国家发展合作和“一带一路”战略对接,为区域融合发展格局贡献力量。
来源:西交民巷23号
责任编辑:张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