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水上交通安全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4日22:10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2月4日电 (记者林红梅)交通部2月4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国水上系统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通知通报:1月21日,大连百仕达海运有限公司工程船“百仕达168”轮在辽宁旅顺附近海域作业时翻扣,造成7人死亡失踪;1月28日,上海新丰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租用的民船自巴拿马籍“欢达”轮接下该公司5名修理工人返回黄浦江支流三岔港途中沉没,造成8人死亡失踪;2月2日,“豫周口货2321”轮在长江南通水域与“浙定58091”轮发生碰撞后沉没,2人失踪。 春节“黄金周”即将结束,农村务工人员外出和学生返校客流高峰随之来临。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主要要求如下: 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各航运公司要坚决执行安全适航风级规定,坚决不超风级开航;要做好对上船车辆的加固绑扎工作,航行过程中要加强巡舱,确保车辆舱随时处于监控范围;港口企业要继续加大对车辆的抽检力度,杜绝装载危险品的车辆和“三超”车辆上船;客运部门要严格按规定数量出售客票,确保船舶不超载运输旅客。对存在事故隐患的渡口(渡船),要通报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取缔。要充实现场管理力量,严防渡船超载; 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海事机构要增加现场流动执法人员,严把签证关,对超载船舶,一律不得放行;要加强对重点水域的巡逻检查,加大对各类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对“重点船舶、重点水域”进行监控,为船舶航行提供安全信息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检查港口企业对上船车辆的危险品查堵情况、称重情况,严禁超载车辆上船;要检查航运公司和港口的售票情况,严禁超舱、超载售票; 专业救助部门要做好值班待命工作,一旦发现水上险情,要迅速开展救助工作,确保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各相关航运企业要督促所属航行于红海水域的船舶加强值班和瞭望工作。特别是中远、中海集团所属的船舶,要本着国际人道主义精神,对埃及沉没客船的落水人员进行搜救; 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进一步检查春运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完) 相关专题:2006年春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