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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官”被疑在旅馆与女子有染(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1:26 海峡都市报
台“大法官”被疑在旅馆与女子有染(组图)

城仲模(右)与一年轻女子到汽车旅馆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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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官”被疑在旅馆与女子有染(组图)

城仲模为自己辩解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已婚“大法官兼司法院副院长”城仲模,被台湾《苹果日报》拍到4月2日带一名女子到台北县的榕园汽车旅馆开房80分钟。经调查,女方年龄比城小30岁。

  消息人士指出,城仲模在去年11月认识了小他30岁的女子,之后展开热烈追求,今年1月,该女子生重病,城以探病为由,带水果到女子位于台北县的住处,之后两个人便经常私
会,由于女子经常往返南北,城还会亲自开车到车站接送,两人密切交往已有3个月。

  城仲模的妻子潘秀华是他的家教学生,两个人年龄相差8岁,城仲模曾租她家房子当宿舍。妻子从学生、女朋友变太太,城形容自己是看妻子长大成人。夫妇育有两个儿子。

  最初否认:“整天都在家”

  对于台湾《苹果日报》记者拍到城仲模开着私人轿车,带A女到榕园汽车旅馆开房间一事,城仲模一开始是予以否认。他说:“4月2日整天都在家里没有出去,我完全不知道当天是谁开走了那部车,我会进一步去了解是哪个亲戚用了那部车。去汽车旅馆的事,根本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

  突然改口:“女方要方便”

  城仲模否认之后突然又出面澄清。他表示,他和这名女子是在去年11月在某次餐会中认识的,而且他的太太和儿子也都认识这名女子。至于两人为何会一起到汽车旅馆,城仲模则表示,由于对方是生技方面的专家,想应征某生技中心的执行长,不过对应征资料中有关法律部分有疑问,他于是带着文书参考数据前往协助。

  城仲模说:“在高速公路上,她说肚子痛得要死,要我赶快找一个洗手间,她进去我当然要进去,就算是在外面等也没关系,万一她进去晕倒怎么办,我怎么可以不注意到呢!我一定要照顾到她。整个过程绝对都是公开的。”

  蓝绿“立委”纷纷谴责

  不只蓝营要求城仲模请辞,绿营“立委”也质疑他的行为有损“司法”形象。民进党“立委”黄伟哲说,公园里有厕所,风景区也有厕所,另外学校、“立法院”、“司法院”也有厕所,到处都有厕所,难道一定要到旅馆去借厕所才行吗?他还质疑城仲模难道不知道汽车旅馆要付费的?他认为身为“大法官”应该要用最高道德标准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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