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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大剧院工程强制企业搬迁(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0:14 中国质量万里行
山东菏泽大剧院工程强制企业搬迁(组图)

被破坏掉的企业保卫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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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大剧院工程强制企业搬迁(组图)

曾经的重点保护企业


  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

  徐乐俊

  企业与政府争执不下,强制拆迁随即发生,这一切原由山东菏泽大剧院工程的上马……

  “政府为鼓励我们办厂,当初选址在这里时,给了许多优惠政策,现在企业刚有眉目,又要被强制拆迁,而且补偿极不合理,政府招商引资的目的是什么?难道是等企业成长后就当猪一样杀掉?”这是山东菏泽开发区一位企业负责人向记者投诉时说的一番话。

  而政府方面则有另外的说法。菏泽开发区的一个副主任表示,当初为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并没有严格按照有关土地管理法规来办事,土地的出让价格也比市场价格便宜了很多。现在政府因公益事业的需要将土地使用权收回,企业也不应该要求按市场价格来要价。

  企业与政府争执不下,强制拆迁随即发生。这一切原由菏泽大剧院工程的上马。

  事起菏泽大剧院

  据了解,菏泽大剧院是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建设的一个大型公益项目,市委市政府于2005年做出了建设该项目的决定,并选址在诚信集团、星光实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所在地。而这10家企业已在1997年至2000年间,以每亩七八万元的价格取得了这些土地50年的使用权,而且当时政府也将他们前去投资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工作,非常重视和欢迎。市政府现在要在该地块上建设“菏泽大剧院”,那就意味着要将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企业要搬迁。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提前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理由、地块坐落、四至、收回日期等通知土地使用者,并在收回土地使用权所涉及的范围内公告。政府应对土地使用权者的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

  据开发区政府的一位官员介绍,政府于2006年3月发出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告,4月份进行了地上附着物普查和评估,并于5月19日与10家企业中的9家签订了附着物补偿协议,并按时进行了补偿。但由于就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一直未能成协议,因此在完成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之后,大部分企业都没有及时进行搬迁。强拆事件因此发生。

  强拆现场官员光膀子要与业主单挑?

  “我看到弟弟被两个人反拧着胳膊,使劲挣扎却动弹不了。看到他痛苦的表情,我又激动又气愤,便冲过去要拉回他来,但马上就被两三个人拦住,我想要反抗,几只拳头瞬间朝我挥来,我马上被打倒在地。”

  2006年8月12日,记者看到杨殿伟的眼角还隐隐发青,回想起一个月前的那场冲突,他仍然心有余悸。

  杨殿伟是山东省菏泽市永峰海绵厂厂长杨联卿的大儿子,他所讲的那场冲突发生在他们家的海绵厂,当时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的拆迁队要对厂房进行拆除,他们进行阻挠,冲突便发生了。

  最先与拆迁人员发生冲突的是他弟弟杨殿圣。杨殿圣说:“我看到他们的机器推倒了院墙,而且还要推前面的厂房,我想吓唬吓唬他们,于是举了一把刀朝他们走去。还没走过去,我母亲就冲出来把刀夺去了,这时候三四个人冲上来,把我按住,反拧着胳膊,把我拉到一边的车上。我回头看到我哥哥被打倒在地,还听到有人说:‘打,接着打!’”

  看到两个儿子一个被抓到车里,一个被打翻在地,年近50的老杨拼着命要过去帮忙,但是被几个拆迁人员拦住。“他就不可一世地对那几个人喊:‘不要拦,放他过来,看他能怎么样。’我对他说‘你不要欺负我脚有伤,等我伤好了肯定要去找你。’他马上把上衣一脱,冲着我喊:‘我等着你,大不了拍50万跟你单挑。’”老杨对记者讲述道。

  老杨说的 “他”是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政府一位晁姓官员,是组织拆迁工作的负责人之一。在接受采访时,他对老杨有关他光着膀子扬言“单挑”的说法坚决予以否定。

  老杨家与拆迁队的冲突发生在2006年7月11日,其前后一段时间里,永峰海绵厂旁边的菏泽诚信集团有限公司、菏泽星光实业有限公司等几家企业也发生了类似情形。接受采访时,诚信集团留守的看护人员和开发区政府官员的讲述大致相同。拆迁队开的机器将一道五六十米的院墙推倒,并准备往里拆厂房,而企业则组织了近200个工人站在厂房前,与上百人的拆迁队伍对峙。工人们还打出“渴望正义、渴望自由”、“土地没有补偿强行拆厂房是违法的”等条幅,并用喇叭高喊同样内容的口号,最后厂房没有拆成。

  企业:政府说“不搬也得搬”

  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市政府方面从一开始就制定了一个“对等置换”的方案:政府以企业当初出的价格将土地使用权收回,并以每亩3万元的价格在东边的工业区出让给企业相同面积的土地。

  而涉迁企业说,这显然是一个霸王协议。因为经过七八年的发展,那块地已经迅速升值,市价已达到五六十万元,如果按当初的价格收回,政府将赚取上亿元。

  记者注意到,这10家企业的240多亩土地联成一体,其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十分优越。而且开发区政府的官员也承认,该地块的市价已达每亩三四十万元。

  在市政府的介绍中,菏泽大剧院是一个大型公益项目,是“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菏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而涉迁企业则认为政府的宣传很可笑。他们介绍说,大剧院仅需占地20亩左右,政府要收回的土地有240多亩;而且近几年连续上了环城公园等几个大型公益工程,财政状况并不好,不适宜再上大型工程;菏泽是全省经济最落后的地区,群众的生活水平低,大剧院工程不符合当地的经济社会情况。

  数位企业家都认为,政府急于要上这个工程,除了要树政绩形象外,根本原因是由于土地的迅速升值,政府要借机用当初出让时的价格收回土地,再进行房产开发,谋取巨大的经济利益。

  据企业方面介绍,市政府为了达到目的,从一开始就对他们采取了高压政策。他们介绍,在4月6日召开的拆迁动员会上,有一个官员对他们说:“你们搬也得搬,不搬也得搬,你们能对抗过政府吗?如果你们不搬,税务天天去查你们的账,工商不给你们年检,环保去堵你们的下水道。”

  但企业并没有妥协,因此在此后的几个月的时间里,政府找企业作思想工作,企业找政府理论,双方在不断地交涉。然而就是在一次交涉中,开发区一副主任在他的办公室里对几位企业家说出了一句让他们震惊不已的话。

  一位企业工作人员问:“你们这样不是把我们企业当猪吗?”“对!就是!政府养猪就是为了杀猪。”那位副主任如是回应。

  当记者采访问起此事时,开发区这位副主任非常坚决地说:“我肯定不会说这种话。”然而就在企业家留下的录音里,记者清楚地听到他说:“对!就是!政府养猪就是为了杀猪。”

  探讨:企业要求是否过分?

  记者在调查中看到,政府指定的新工业区在现企业所在地东边5公里外,交通不便,一个上万亩的工业园区根本就没有什么工厂。如果企业搬进去,生产生活将远远不如现所在地方便。

  显然,企业并不接受这样被当猪杀的命运,他们仍没有打算与政府方面签“对等置换”协议,并坚持要对两个地块的市场价格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评估,然后由政府补足差价。

  而政府方面则有另外的说法。开发区的一个副主任说:“当初为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企业给予方方面面的优惠,并没有严格按照有关土地管理法规来办事,土地的出让价格也比市场价格便宜了很多。而且现在土地之所以升值那么多,也完全是因为政府近几年在那新修了公路和公园的原因,现在政府因公益事业的需要将土地使用权收回,企业也不应该要求按市场价格来要价。”

  对于这个问题,国土资源部政策咨询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政府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应当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这位同志还说,至于按什么标准补偿,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主要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按照各省的规定执行。不过他还认为,在土地升值很多的情况下,按当初的价格收回肯定是低了。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政策处的同志说,山东目前对此问题还没有专门的政策,不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该将土地升值部分和已使用时间综合考虑进行市场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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