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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8日,王明先和王雷两名手机大盗走向海淀法院的被告席。此前,他们半夜破门强入手机店,2个半月时间抢劫、盗窃手机450多部,涉案金额达61万余元。在被警察盘查时,王明先将民警手部打骨折。
本报记者 董世彪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