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314打砸抢烧事件犯罪嫌疑人悔罪(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8日07:50 西藏日报
拉萨314打砸抢烧事件犯罪嫌疑人悔罪(组图)
“ 3·14” 事件犯罪嫌疑人贡桑拉姆。 

拉萨314打砸抢烧事件犯罪嫌疑人悔罪(组图)
“ 3·14”事件犯罪嫌疑人扎多。

  “怪我是非不分,做了有害国家、有害社会的事情。”提起自己的打砸抢暴力犯罪行为,今年19岁的贡桑拉姆悔恨的泪流不止。她说,本来家里的日子一年比一年好过,自己出来打工收入也越来越多,一时糊涂,做了令自己十分后悔的事。

  在押犯罪嫌疑人贡桑拉姆,是拉萨市曲水县茶巴拉乡人。她于2005年初中毕业后,一直在拉萨打工,月薪在800元左右。半年前,她成为拉萨林廓北路温州商贸城一家服装店的销售员,每月能挣1000多元。

  在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中,贡桑拉姆因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抢劫,被公安机关依法收审,在押期间,经过教育,贡桑拉姆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主动交待了犯罪事实,并表示一定要深刻反省,悔过自新。

  贡桑拉姆2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太幼稚,受了坏人的蛊惑,干了对不起祖国和家人的事情。她说,家里有5口人,80多岁的爷爷曾经当过僧人,后来还俗,在旧西藏日子过得很苦;在家务农的父母近年来在政府帮扶下搞起特色养殖和蔬菜种植,家里的日子一年好过一年,特别是去年在政府安居工程举动下,家里盖起了新房,刚刚搬进去3个多月。她说,同是初中毕业的哥哥和她一样,上学时都享受了国家包吃、包住、包学杂费的“三包政策”。

  “如果再遇到类似的事情,我绝不会参与,并且要劝亲戚朋友千万不能干这样的坏事。”贡桑拉姆说,3月14日下午4点多钟,打砸抢烧犯罪分子拿着刀子、石头要抢砸她所在的店子时,她假称店子已被她盘下,犯罪分子才没有砸,但那些人要求跟他们一起干,“我没有把握好自己。”贡桑拉姆表示,眼下家人尚不知自己犯法,她不知将来如何面对家人与亲朋。

  犯罪嫌疑人扎多说:“我现在深深地认识到,打砸抢烧暴力犯罪行为触犯了法律,给国家和集体、商户的利益造成了损害,这种行为还破坏了民族团结,破坏了西藏的繁荣和稳定,我深感后悔。”

  扎多今年25岁,小学文化程度,日喀则地区仁布县普松乡二村人。

  这些年随着西藏的稳定和发展,出门挣钱的机会越来越多,扎多和很多农牧民一样,从乡村来到拉萨。进城后,他靠拉架子车打工挣钱,有一份自己满意的收入,生活越来越好。

  扎多说,“3·14”那天,他看到街上很乱,就放下了生意凑过去。没有想到“坏人拿着刀子叫我一同去干。我不知道这种行为的严重性,就跟着去了。”

  2008年3月14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扎多在拉萨市热木其居委会老粮食局门口抢了一双黑色皮鞋,之后从一商店内将两箱方便面扔至店外路上,从一粮店内抢了一袋面粉。

  扎多对记者说,他还参与了砸商店里的冰箱,并抢了衣服和鞋子。

  “我的孩子才两岁多,现在我很想妻儿。”经过教育,扎多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扎多想告诉更多的人:今后千万别上坏人的当,一定不能做违法的事,凡是破坏社会稳定,搞分裂活动,搞打砸抢烧犯罪活动的,都不会有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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