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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细数那些难忘的经历
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至今,30年已经成为历史。30年,中国法学研究,已经从一门原本非常孱弱的法学学科成长为一门显学、使它受到世人高度的关注,而且在与法学发展相关的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果。有学者称,30年的变化,可以用巨变来形容,也可以说是从小溪汇流成河的奔腾。
但30年,中国法学研究走过了怎样的一条道路,也许是我们许多人所不了解的。
我们试图采访很多法学界的学者,试图通过全方位扫描对30年的法学研究做个基本的梳理,最后我们决定采访1977年入学北大的何勤华教授,从他一个人的经历和感受,从他眼里的法学研究30年,窥视中国法学研究走过的历程和变迁。
让我们倾听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细数那些难忘的经历,从法学各个学科的发展;法学教材和专著的出版;法学杂志的种类繁多;法学教育的改革;法学研究方法的多元化;法学领域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法学书店的变化;法学教学手段的丰富;学术研讨会的多样化;法律院校的规模和学生人数的变化;法律诊所的兴起;判例的汇编和案例教学研究等多个层面对中国法学研究30年有个更直观的了解……
本报记者 蒋安杰
“那时,法学的各门课程都没有正规的教材”
就教材而言,1978年,法学的各门课程都没有公开出版的教材。何勤华教授对记者说,当时孙国华、罗玉中等教授讲授的《国家与法的理论》(法理学),魏定仁等教授的《宪法学》,杨敦先、张文等教授的《刑法学》,张国华、饶鑫贤教授讲授的《中国政治与法律思想史》等课程,都只是油印的讲稿。
何勤华教授回忆说:“当时的《现代西方法律哲学》这门课是沈宗灵教授给同学们上的,连油印的讲义都没有,或者说在参考书和教材方面连一片纸都没有。另外,说出来可能许多年轻人都无法想象,像《民法》这么一门重要的法学主干课程,现在在一些法律院系中,都要分成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等好几门课来上,关于民法学的教材也不下一百多种,但在当时,我们北大法律系77级的民法课,总共只有24个课时,也没有教材和讲义。当时朱启超教授给我们上这门课时,他还是一边备课一边给我们讲授的。”
记者:从资料上看到,由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委员会主持编写的新中国的第一套法学统编教材,是从1981年开始起步、从1982年起陆续出版的,里面有吴家麟(《宪法学》主编)、王铁崖(《国际法》主编)、韩德培(《国际私法》主编)、高铭暄(《刑法学》主编)、张国华(《中国法律思想史》主编)、张晋藩(《中国法制史》主编)等著名法学家。那么,在这之前,你们所学课程中北大有否编写过一些教材呢?
何勤华:有的。在全国率先推出北大自己出版的教材主要有《法学基础理论》和《民法教程》等。前者是由陈守一、张宏生主编,参加编写的人员还有沈宗灵、张云秀、刘升平、赵震江、罗玉中、王勇飞等,1981年2月出版后在全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此之前,这门课叫“国家与法的理论”,有100多个学时,上两个学期。
说来现在的年轻人也不会相信,当时教材初稿完成后,教师们还让我们77级的部分学生传阅过,请我们提意见。另外一本《民法教程》,是王作堂、魏振瀛、李志敏、朱启超、郭明瑞等编写,北大出版社1983年5月出版,在体系的完整、概念的清晰、论述内容的丰富上,也是广受全国民法学界赞扬的。总之,在当时,要编写一部教材是非常不容易的,往往是几年乃至十几年的劳动成果。
记者:《法学基础理论》是我国改革开放之后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法理学教材,《民法教程》也是中国第一本吗?
何勤华:前者你说的是对的。但《民法教程》是第二本,在它之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已经出了一本,即由佟柔、赵中孚、郑立主编的《民法概论》,出版时间是1982年11月。但不管如何,这些教材的出版,都已经是在我们学完了这些课程,甚至是我们这一届毕业之后的事情了。
记者:联想到现在,不仅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部门法的教材已经琳琅满目,各门学科至少有几十种、上百种教材,即使像你们法制史等基础学科,教材也已经不少了吧?
何勤华:是的。我们外国法制史这门课程,在1978年刚入学时,还没有教材,由嵘老师来上课时,就带了一卷地图,对着地图给我们讲解古代西亚和西方的法律的起源和发展等,等到我们快结束这门课程时,才发下来学校内部印刷的讲义《外国国家与法律制度史》(共三册),其内容主要是50年代出版的苏联编写的《国家与法权通史》教材的翻印。然而,经过30年的发展,现在外国法制史的教材也已经不下30余种了。
张晋藩教授主编的全国统编教材《中国法制史》是迟至80年代后才面世的,我们当时学这门课时,由肖永清和蒲坚两位教授主讲,我们只是记录。由肖永清主编的《中国法制史简编》也是迟至1982年4月才出版的(此时我们也已经毕业离校了)。但现在,中国法制史的教材也已经有20多种了。
“法学专著的出版,曾经是一件非常难的事”
何勤华教授对记者讲述了一段他很难忘怀的经历。他说,在当时,乃至一直到90年代中叶,想出版一部教材还是非常困难的。1995年,在徐轶民教授(当时是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的副会长)的主持下,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制史的教师编写了一部教材,找了许多家出版社,都不愿意出。最后拖了好多年,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通过熟人,在红旗出版社买了一个书号,才让这本教材正式出版了。
记者:改革开放之初教材的匮乏,除了我们的法学教学力量不足、研究水平低下等原因之外,是否也有出版难的情况呢?您是否有过碰壁或者让您特别难忘的经历?
何勤华:是的。虽然,现在专著的出版,有些出版社仍然需要一些补贴,但总体上,法学学术著作的出版已经容易多了。而在改革开放之初,普通老师要想出版一本专著,是极其困难的。这方面有两件事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刻。
一件事是我帮助北大李志敏老师联系他花费了十几年时间编写的一本专著《马克思主义论婚姻家庭法》。那是1978年的暑假,李老师托我去上海一家著名的出版社问问,可否在该社出版此书。一位编辑室主任听说是北大来的学生,就很热情地接待了我。但当我回答说该书不是国家课题,没有经费资助,李老师还不是教授时,他的态度明显变得有些冷淡。在接下来一年半时间里,该社既不予出版,又不退稿,电话询问,就回答说还在商量之中。
1980年过寒假回上海时,我最后一次去该出版社,编辑告诉我说主任在北京开会,李老师可以到主任住的宾馆去详细面谈,我马上将此消息告诉了李老师。
李老师就按照约定的时间去了该主任住的宾馆,但宾馆的人说他出去了,李老师一直等到晚上9点多,始终没有见到这位主任的影子。第二天我和李老师通电话时,他没有多说什么,就告诉我不要再去出版社了,书稿就先放着吧。
另一件事,是我的导师徐轶民教授接受一家出版社委托主编的《法制史词典》的出版。这是一部由我们教研室全体成员参加的、也是填补学术空白的作品(费时近10年)。
出乎意料的是,当词典编出来后,该出版社不愿意出版了(主要是出这类词典可能会亏本)。这一消息,对徐教授的打击非常大,他感到没有办法向教研室全体教师交待,白天吃不好饭,晚上睡不着觉,安眠药从一颗增加到三颗。最后,也是在一位朋友的帮助下,以我们承包一部分词典的销售为条件,在河南的一家出版社出版了。词典是出版了,但徐老师从此落下了一个每天晚上不吃两颗以上的安眠药就无法入睡的毛病。
记者:听来也真是辛酸。联想到现在学术著作出版的繁荣,真是今非昔比啊!中国法学学术著作的出版是从哪一年开始热起来的呢?在您印象里,哪几家法律类的出版社引领了法律图书的潮流,或者说功不可没?
何勤华:从1976年粉碎“四人帮”到1980年,全国各个学科出版的法学著作加在一起也不到10本,且内容非常单薄,字数也很少,如谷春德、吕世伦著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问题》和杨大文等著《新婚姻法基本知识》,都只有7万余字,张友渔、王叔文著《法学基本知识讲话》,金默生、柴发邦、刘齐珊编著《国家和法律基本知识》,龚祥瑞、罗豪才、吴撷英著《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等,也都在10万字左右。
中国法学学术著作出版的顺畅,大体是从90年代初期开始有所改观的。在这方面,贡献最大的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和法律出版社。
从1991年起面世的“中青年法学文库”,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社长李传敢和当时的编辑丁小宣策划的中国第一套法学学术文库,而且以作者平等、文稿质量、学术创新为入选标准,不要任何资助,也不要作者包销,张文显、王利明、徐国栋、陈兴良等中青年学者都参与其中,对当时的中国法学学术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法律出版社紧随其后,推出了“当代中国法学文库”、“中国当代法学家自选集”、“中国律学丛刊”、“中国传世法典丛书”等,培养了一批中青年法学研究者,以及将一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品保存了下来,介绍给了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