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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称上海在建大楼倒塌可能因地基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8日02:57  扬子晚报
业内人士称上海在建大楼倒塌可能因地基问题
在上海莲花河畔住宅小区内,一栋在建的13楼全部倒塌。来源:东方网 作者:曹磊

业内人士称上海在建大楼倒塌可能因地基问题
在建的13楼住宅小区连根整体倒塌 京华时报

   地基出现问题  

    时间: 昨天清晨5时30分左右

  地点: 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近罗阳路“莲花河畔景苑”小区

  事件: 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全部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亡。庆幸的是,由于倒塌的高楼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事故并没有酿成居民伤亡事故。

  事故发生后,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当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组建由市建设交通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事发现场

  不到半分钟,就整个倒了下来

  附近居民以为发生了地震

  昨天凌晨5点30分左右,当大部分上海市民都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家住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附近的居民却被“轰”的一声巨响吵醒,伴随的还有一些震动,没多久,他们知道不是发生地震,而是附近的小区“莲花河畔景苑”中一栋13层的在建的住宅楼倒塌了。

  事故发生在淀浦河南岸的“莲花河畔景苑”,发生倒塌的一栋13层在建住宅楼由上海众欣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开发商为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抬头一看,大楼正在倾倒

  昨天上午9时15分许,记者在现场看到,倒塌的庞然大物横“躺”于地,所幸周边数栋在建楼房未受损。救护车已到达现场,消防人员从倒塌楼房中抬出一名工人,该工人已宣告不治。警方透露,在事故中丧生的工人为安徽籍民工,事发时正在楼里取工具。死亡原因是重压致死。

  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该栋楼整体朝南侧倒下,13层的楼房在倒塌中并未完全粉碎,但是,楼房底部原本应深入地下的数十根混凝土管桩被“整齐”地折断后裸露在外,非常触目惊心。该小区临河原本有六七栋在建的13层小高层,远远望去,沿河的这排楼房之间出现了一处“空当”。

  记者采访了现场施工的工人,据称,死者是昨早到倒塌大楼安装门窗的。另一位工人早上5时30分正在距倒塌大楼20多米处工作,他亲眼目睹了大楼倒塌的过程:“一开始看到大楼向南倾倒,不到半分钟,就整个儿倒了下来,工人们都拼命往外逃。”工人朱师傅说,当时他正在距离大楼20多米处的地方捆扎钢筋。“我抬头一看,这栋楼正向南面倾倒,我看情况不妙,拼命往边上逃。”朱师傅总算逃过一劫。

  然而,一名27岁的安徽籍安装工人小肖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如果他晚点进去,说不定就能逃过这一劫。”工人小许告诉记者,工人们一般都是6点左右进工地。而事发时为5点半,当时小肖和其他3名工人一起进楼拿安装钢窗的设备,岂料,房屋突然倒塌,“楼房发生倾斜时,工人们四处逃散,当时其他几名工人都是往北面逃的,而小肖却往南逃,等发现方向反了时,已经来不及了,人被埋进了泥土堆里……”

  “事发时我的腿直发抖”

  在事发现场,有些人眼睁睁看着13层高楼眨眼间倒塌。人群中有一位中年妇女显得惊魂未定,面色显得有些紧张不安。记者上前询问得知,她亲眼见到那幢楼房倒塌,吓得到现在还没缓过神儿。“我就住在旁边的小区罗阳五村,跟这个倒的楼就隔了一面墙。”中年妇女指着自己的家跟记者说,“每天我都早起,出来锻炼身体。当天早晨大概五点多,不到六点的时候。我突然听到轰的一声巨响,我扭头看过来,把我吓坏了。只见13层的高楼一下子就倒了,速度特别快,眼前的楼一下子就没了。我真是被吓傻了,腿一直发抖,路都不会走了。” 这位目击者说,她现在特别担心自己住的楼房会不会受到影响,毕竟与倒塌的楼房离得太近了,所以心里一直也不安,还有些害怕。

  居民薛阿姨告诉记者,昨天早上5时37分左右,她还在睡梦中,感觉到床体在震动,当时还以为是地震。

  附近一学校紧急疏散

  据悉,与工地临近的一学校已经进行了紧急疏散,附近小区的135户居民也已被疏散,有关部门在闵行区罗阳小学设立了临时安置点,安置此次事故中受影响的居民。

  记者抵达罗阳小学看到,华宝小区92号到100号的居民已被安置在校园内的大礼堂中,此处配备了相应的设施和工作人员。

  昨天下午2点30分许,罗阳七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开始统计转移安置的名单,将居民从罗阳小学安置点转移到附近的酒店。据了解,每天每户安置费100元,每顿餐饭标准10元。

  地基桩体有的实心有的空心

  昨天,记者拨打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拨打公开售楼电话始终是忙音。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连根倒地的地基桩体上,部分混凝土横切面在巨大力量的拉扯下,似乎出现少量蜂窝状空缝。记者还看到,作为地基桩体最为关键的力量支撑,暴露在外的地桩钢筋有拇指般粗。

  在倒塌大楼的底部,地基桩体散落一地。这些桩体基本为圆柱形的,有些是实心的,有些则为空心。在有些“圆柱体”的横截面上出现了一些小小的细孔,显得有些稀疏。

  专家分析

  “53年从未见过房子这么倒的”

  东大吕志涛院士分析施工可能“偷工减料”了

  昨天,已从事土木工程研究53年的工程院院士、东南大学吕志涛教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上海13层楼房倒塌事件感到震惊。他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几率微乎其微。由于没有到实地调查,吕教授初步猜测楼房倒塌的原因可能是施工方偷工减料。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吕教授的电话,听完记者的简单叙述,他第一反应是“不太可能吧”。随后他仔细分析了记者提供的几张楼房倒塌的图片。“简直不敢相信,13层的楼房连根拔起,整体倒塌,却没有散架。从1956年开始研究房屋结构到现在,还没有见过房子这么倒下的。”吕教授感到不可思议。“如果经过正常的设计、施工,根本不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从图片上分析,唯一能解释的理由应该是在房屋设计或施工的重要环节出了问题,而且很可能在打地基时出了问题。但8幢房子中另外7幢暂时没问题,原因一时很难说。”由于没有到现场勘查,吕教授表示不宜过早下判断,但据他猜测,施工方很可能偷工减料了。

  在大城市,小高层、高层建筑林立,上海楼房倒塌事件引起部分身居高楼市民的担忧。有网友猜测房屋倒塌是否因为这幢楼房位于河畔?此话一出,网友们纷纷担忧起自家的房子。吕教授认为这种猜测毫无根据,上海楼房倒塌只是偶发事件。高层建筑的设计、施工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只要基础打得牢,施工过程中按部就班符合规定,房子不管在不在河边,正常情况下,造得再高也倒不了。

  昨天,同济大学相关专业的教授也表示,在建楼房整体倒塌的事情一直较为罕见,尤其是在上海。他表示,这种高层建筑的桩基都会深达20-30米,并且都是钢筋混凝土建成,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倒塌。该教授认为,从技术上讲,这栋楼必须全部拆除掉,并且查明倒塌原因。如果要在此地重建楼房,必须重新做设计,并考虑地质方面的情况。

  坊间猜测

  三种原因导致在建大楼“卧倒”

  建地下车库?防汛墙损毁?房子质量?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对于事故的调查仍然在进行中,对于事故的原因,目前坊间有以下三种猜测。

  原因一:建地下车库导致?

  据了解,楼房倒下的南侧地面下方,原本是一个在建地下车库,土建已基本完成,防汛墙边的大量渣土就是从这里挖出的。有人分析猜测认为,很有可能是地下车库挖得过头了,一旁的楼房地基松垮后,房子就倒了。

  原因二:防汛墙损毁导致?

  就在前天,距离倒塌楼房百米远的该小区范围内一堵长70多米的淀浦河防汛墙发生损毁。据现场勘查,损毁原因很可能与渣土重量过大,造成地面沉降后挤压防汛墙体有关。

  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临河的这排小高层与淀浦河防汛墙之间仍然堆积着大量渣土。不过,倒塌事故发生地和防汛墙损毁地中间有百余米的距离。

  对于防汛墙导致楼房倒塌的说法,网友handson021在搜房网发帖称,自己是学结构设计的,防汛墙的问题是借口,房屋设计时要考虑沉降的,包括不均匀沉降,如果与防汛墙有关,那么倒塌的方向应该是向着防汛墙方向,但是实际却是相反的。

  原因三:房子有质量问题?

  网友handson021怀疑该房的基础施工有问题。还有建筑业内人士在看了现场图片后分析认为,最有可能是地基出现问题,因为莲花河畔景苑所在的区域属于上海流沙比较严重的区域,如果没有牢固地基,很容易引起房屋倾斜。该人士认为有可能是对土芯取样出现问题,导致设计存在偏差;或者是打桩不深、水泥标号等存在问题,因为地桩的水泥有高标要求,如果没有达到会发生断裂。

  出事小区卖了489套房子

  均价14297元/平方米

  “莲花河畔景苑”,系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该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持有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莲花河畔景苑”原定于2010年5月交房。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介绍说,莲花河畔小区楼房一直销售得很好,据说几乎全部销售出去了。她交款时的价格还在1.2万-1.3万元每平方米,最近已经涨到了1.7万-1.8万元。

  楼盘总面积为65666平方米,共有629套房源,房型以66平方米的1房和93-103平方米的二房为主。截至6月27日,该楼盘共计售出489套房,累计合同均价为14297元/平方米,其中今年5月销售出186套房。

  最新动态

  业主赶到现场大喊“退房”

  出事楼盘昨已被暂停销售

  楼盘安全成最大担忧

  事发后,不少购买此处房产的业主纷纷赶到小区附近,有业主当场激动地大喊“退房”。相关政府部门承诺,将在听取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一个详细的解决方案。

  事故发生后,即使间隙有大暴雨,现场也一直有大量的市民在围观,还有部分准业主闻讯赶来,房子的质量到底如何,可否退房以及如何索赔,是他们最大的担忧。这其中包括部分已经购买此处房产的业主,他们是得知此事后赶到现场的。“这样的房子以后还怎么能住人啊!”“完全是质量问题,河对面的小区人家不是好好的吗?”“这房子肯定不能要了!”更有业主在现场激动地大喊“退房”。

  昨天中午12时45分,记者在现场看到,有部分已购买该小区楼房的居民在得到消息后来到现场,购买了莲花河畔景苑14栋楼的市民毛先生对记者说,现在聚集在小区门口意图退房的市民越来越多。大家纷纷联系了当时购房的售楼处的工作人员,但售楼人员表示一切都在等待开发商的通知。

  据毛先生介绍说,该小区为期房,倒塌的楼房已进入最后工期。目前,政府相关部门已经暂停了该楼盘的销售。据网上房地产数据显示,该楼盘状态已经注明为暂停销售。

  小区其它在建楼停工

  据业主称,该小区建设共分三期,共建10多栋楼房,倒塌那栋楼房是一期工程。记者在现场看到,莲花河畔小区内有的楼房脚手架已全部拆除,有的楼房脚手架正在拆除。目前,小区内其它在建楼房已暂停施工。

  除倒塌的大楼外,其他在建的10幢楼均未发生倾斜、偏移、沉降等问题。发生事故的周边小区和道路的地下煤气管道、电缆、水管等经过权威部门的详细检测,没有任何渗漏、断裂、移位等问题,完全符合安全标准,发生次生灾害的可能性极小。

  目前以建工集团为主体的抢险施工队正在抢险施工,集中力量清理现场过高的堆积土方、回填基坑,消除隐患。以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市地质勘察研究院为主体的权威部门,还将对其余的10幢楼、沿线防汛墙、周边居民房屋、管线等进行不间断地严密监控,不留隐患。

  目前,当地有关部门正加强周边建筑物的安全检测。

  引以为戒

  南京将对沿江工程做体检

  已建及在建高楼离河道都有安全距离

  昨天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一幢13层在建商品楼发生倒塌事故,给离河岸较近的开发商敲响了警钟。那么,南京沿江、湖泊一带新建在建的一批高层住宅,会不会有类似事件发生,记者带着这个问题采访了南京建工局有关专家。

  专家告诉记者,从目前上海在建商品楼发生倒塌事故表面来看,大楼倒塌有可能是河岸地基下沉,楼房地基一侧沉降过度倾斜,导致楼房倒塌。但也不能排除其他原因的存在。由于河道附近地基多为软土和尘沙,如果楼房桩基处理不好,不能适应土壤下沉变形,就会造成桩基的变形,当变形达到一定的程度,超过平衡度,就会发生楼房倾斜倒塌。目前,南京在沿江、湖泊一带,已建在建的高楼,离河道都存在一个安全距离,桩基处理上都有一定的特殊要求。在管理方面,建工局要求在建筑结构处理上要求30层以上(含30层)或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要专门配备至少一名质检员随时进行质量把关。特别是桩基施工阶段,桩基设备在6台以上的,每增加6台设备将增加一名质检员。对于成片住宅小区,还要配备土建监理工程师。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南京的沿江高楼是很安全的。不过上海在建商品楼发生倒塌事故给我们也敲响了警钟,建工部门将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沿江、湖泊在建工程进行质量检查。

  五类房屋须强制做安全鉴定

  听说上海一幢在建商品房整体倒塌的消息后,去年曾率队亲赴四川灾区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处处长王超连说了三遍“太可惜了”。他告诉记者,对周边的民众来说,这不啻为一场“地震”,小区里其他几幢尚未竣工的房子是否还有人敢住,恐怕都是个未知数。

  “我们房管局负责鉴定的都是开发商交付以后的房子,像这样还没有竣工就有楼房整体倒塌的居民小区,还真是头一回听说”,王超认为,最关键的问题肯定是质量不过关。“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偷工减料啊,蒙混过关啊,监理不善啊,等等。这样的房子即使建好了,也很难通过建工部门的工程质量验收,更别说交到老百姓的手里了”。

  售房时开发商须告知房屋安全状况

  那么如果是已经交付的房子,老百姓又该如何了解自己的房产是否安全呢?王超告诉记者,南京市在这方面早有规定,根据2007年初出台的《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开发商在房屋销售或交付前,必须告知购房者房屋真实的安全状况,如果在售楼时不告知业主房屋的安全状况的话,将承担法律责任,并面临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当房屋再次转让或出租时,转让人或出租人同样应将相关安全状况书面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

  五种房屋须强制做安全鉴定

  不过,也有一些房主表示,开发商在售的房子肯定都是通过竣工验收的,告不告知其实意义并不大,而他们最想了解的是,究竟哪些房子必须要进行安全鉴定。“比方说我家旁边有地铁工程在施工,家里的墙上好像多了几道裂缝,老人们很烦很焦虑,我们也成天心神不宁的,我该怎么办呢?”市民王先生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王超说,诸如地铁施工等影响周边房屋安全,以前到底由谁去委托鉴定一直没个明确说法。记者了解到,需要进行强制房屋安全鉴定的总共有五种类型的房屋,分别是:遭受自然灾害出现异常后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遭受人为破坏出现异常后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房屋;进行隧道和桩基工程,开挖深基坑、爆破等工程施工,施工区周边可能被损坏的房屋;无报检手续或者无施工许可证已经投入使用的房屋。其中,第一种情况由政府埋单,第二、三、五种情况由房屋的使用人或者所有单位埋单,第四种情况则由建设单位埋单。如果被鉴定为危房的,则必须要限期整治。

  以地铁施工为例,如果施工前不鉴定,周边房屋出现安全问题,建设单位肯定得为此埋单。但如果施工前经过鉴定,房屋已经出现安全问题,已出现的问题则不能追究隧道、桩基建设单位。

  综合广州日报、上海青年报、天天新报

  记者 蔡蕴琦 王宏斌 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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