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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首次培训警用航空飞行员(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7日21:44  人民网
公安部首次培训警用航空飞行员(组图)
  我国第一位女警务飞行员——郑州市公安局飞行大队民警王楠参加本次培训,图为她与学员们畅谈飞行心得体会(摄影/庞杰)

公安部首次培训警用航空飞行员(组图)
公安部第一期警用航空飞行学员培训班开学典礼现场(摄影/庞杰)

  人民网天津9月7日电(朱虹、朱瑞新)今天,公安部首期警用航空飞行学员培训在中国民航大学开班。来自全国警用航空部门的8个单位13名学员参训。“惊险大片中上映的螺旋桨轰鸣的直升机、警察空中行动等,将在现实中指日可待。”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向记者表示。

  据介绍,本次培训学员从在职干警中严格选拔产生,至少为本科学历,首先在中国民航大学完成为期半年的航空理论学习,然后进行1年上机操作,通过“4+1.5”性质的学习,最后取得由公安部认证、相当于民用航空商业驾驶执照的许可,成为首批由我国公安机关自行培养的警用航空飞行员。

  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主任陶军生告诉记者,我国警用航空目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武汉公安1993年首次引进了直升机,国家于2003年正式确定了警用航空器的属性,随后成立了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警用航空在执行空中巡逻、跟踪追捕、疏导交通、抢险救灾等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显示了警用直升机快速反应、机动灵活的特点,目前正朝着正规、有序、稳步的方向迈进。我国公安系统现已拥有近30架直升机,设有13个航空队,在建10个航空队,未来3—5年将形成50架左右直升机的警用航空队伍。

  据介绍,警航队伍当前在人员培训、建章立制、管理模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尤其是人才队伍,现在许多都是部队转业的飞行人员,需要从飞战斗机、轰炸机等改为直升机,这都需要进一步规范,增强培训力度,提高警航队伍整体素质。警航飞行员培训是警航队伍素质提高的基础,本次培训是公安部自建部以来的第一次,公安部将继续与中国民航大学加强合作,形成制度化的培训机制,探索出一条警航人才培养的新路子。

  2005年,民航大学与公安部合作,在学校建立了公安部警用航空培训基地,已连续组织实施了5期警航机务人员培训班,培养70余人,并完成了“中国警用直升机机队建制研究”等多项课题。

  直升机是通用航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中国民航大学校长、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通用航空委员会主任吴桐水介绍,为促进中国通用航空发展,学校成立了国内唯一一家通用航空学院,开展包括高职、本科、研究生的多层次人才培养,努力建设我国通用航空学历教育、科学研究和技能培训的基地,成为通用航空国际交流的窗口、政府部门制定通用航空规划、产业政策、运营作业标准等战略决策方针的支撑单位,为我国通用航空事业的发展储备人才,促进通用航空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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