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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涉嫌杀13人凶犯成瑞龙终审获死刑(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0日01:17  信息时报
广东涉嫌杀13人凶犯成瑞龙终审获死刑(图)
成瑞龙在二审法庭上。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范贞 何娟 曹雨轩) 昨日身背13条人命的“杀人狂魔”成瑞龙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宣判,在二审中,省高院改变事实认定,因湖南株洲抢劫杀人案中未找到两母女尸骨,认定被害人死亡证据不足,改认定为下落不明,但其仍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数罪,法院宣布维持一审判决判处他死刑。面对死刑判决,成瑞龙带着惯常的微笑离开法庭。

  面带笑意不时打哈欠

  昨日,在众多警察的押送下,成瑞龙打着哈欠,慢悠悠地走进了宣判庭。 一套蓝色囚服,一双拖鞋,较之之前的两次庭审的时尚装扮,此次成瑞龙似乎显出些落魄,大概是为了防止沉重的脚镣磨脚,他套了一双米黄色的袜子。

  当法官宣读其罪行时,成瑞龙则不时悠闲地摸脸扶下巴,穿着拖鞋和肉色袜子的双脚还不停地晃动并敲打地板。在法官宣读“驳回起诉,维持原判”的二审结果时,成瑞龙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似乎一切都在其意料之中。宣判后,成瑞龙被带下法庭,此时他带着淡淡的微笑向旁听席张望,寻找自己熟悉的面孔。直至被警察带出法庭。

  庭上,来旁听的人并不多,只有30余人。其中除了4名佛山市民外,其他人都是各媒体记者以及法院工作人员,成瑞龙的家属未见到场。记者与前来旁听的刘先生和林先生聊天时得知,其是在佛山做生意的市民,因得知有成瑞龙的宣判,就专门邀好友前来旁听,借此亲眼目睹“杀人狂魔”的真容。

  上诉不是为了“免死”

  此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2月21日对成瑞龙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成瑞龙不服,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院审判长林填告诉记者, 成瑞龙对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三起事实有异议,包括在湖州市入室抢劫案中,没有杀害被害人的主观故意;在江西大余县强奸案中,没有杀人灭口,是在强奸过程中致被害人死亡的;在湖南省株洲市入室抢劫致三人死亡案件中,杀害陈某、李某母女两人的证据不足。

  在二审时,背负多条人命的成瑞龙声称,“我上诉不是为了改变应有的惩罚,而是给法律应有的清白,就算没有这几单事情,判我死刑也绰绰有余!”

  广东省高级法院4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昨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此次二审裁定中,法官对湖南株洲抢劫杀人一案进行了说明,认为破案后既未发现杀人现场,也未找到被害人尸骨,缺乏其他证据印证成瑞龙供述,认定被害人死亡的证据不足,故改认定为下落不明。

  我上诉不是为了改变应有的惩罚,而是给法律应有的清白,就算没有这几单事情,判我死刑也绰绰有余!——背负多条人命的成瑞龙二审庭审时如是说。

  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都会遭遇沟沟坎坎,应当正确认识对待挫折,委屈,这绝不可以成为犯罪的借口和理由。——针对成瑞龙称自己走上犯罪道路是因感到社会不公,审判长回应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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