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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辛亥革命纪念地等历史建筑被强拆(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4日14:28  中国新闻网
杭州辛亥革命纪念地等历史建筑被强拆(图)
媒体正在拍摄被毁的金钗袋巷19号。

杭州辛亥革命纪念地等历史建筑被强拆(图)
朱婆弄10、12、13号历史建筑雕花楼被毁后,梁架裸露或已全无。

  9月初的一天,家住杭州市上城区金钗袋巷32号的户主一早离开了家门,待她办事归来,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原来有人趁她外出之际,破门而入,不仅搬空了屋内所有的东西,掀掉了屋顶,破坏了楼板和屋墙,甚至还用水泥封住了门。这位户主马上意识到她遭遇了强拆。而这种事情是近段时间以来这个区域内不断发生的。

  被拆毁的都是历史建筑

  今年4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了《杭州市第五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单》,其中包括金钗袋巷19号,朱婆弄10、12、13号建筑,金钗袋巷29、32、34、35、38、39、40号建筑,元宝街5、6、7、9号建筑,牛羊司巷16、17号建筑等在内的43项内容。

  但是名单公布没多久,上述范围内的多座历史建筑纷纷遭遇拆毁厄运。金钗袋巷除29号因所有权人父子日夜守护得以保全外,其余七座都遭到不同程度毁坏。其中19号,是在群众阻拦并报警的情况下阻止了拆毁,但建筑已毁坏过半。32号的遭遇正如文章开头描述的那样。

  牛羊司巷17号,是一座用材精良、建构考究、雕刻精美的清代建筑,现已拆毁得仅剩一些木框架,正经受着风吹雨打日晒。而据笔者调查考证,此古宅原是杭州叶种德堂创始人叶谱山的官邸,门外有墙界碑,刻着“叶衙墙界”四字。叶种德堂国药号创设于清嘉庆十三年(1808年),初创之地在望仙桥直街,即牛羊司巷北口处,民国时叶种德堂为杭城药业“六大家”之一。这座拥有200多年历史的精美雕花楼,同时又是名人故居,本应是漏报的文保单位。然而,如今这座古宅已经惨遭毁坏。

  朱婆弄内三座历史建筑,现10号已基本被拆毁殆尽,12号、13号也已经拆毁过半。

  笔者获悉,上述被拆毁历史建筑内的雕花板、柱础、大青石板等构件,大都已被拆房工卖给了文物贩子。在现场笔者还看到,牛羊司巷17号拆剩的雕花楼梁架下,拆房工们在种菜、倒垃圾……

  历史建筑划给了私立中学

  听闻杭州市上城区的历史建筑遭遇强拆的消息后,笔者与浙江大学城市规划系教授周复多一同前往事发现场进行了求证。确定消息属实后,立即赶写了《就上城区历史建筑遭大面积拆毁的恶性毁古事件,要求杭州市人民政府予以严厉查处并立即原址原状修复古建筑》的紧急呼救书,于9月10日寄给市政府,又于10月9日去了市信访办问询,可至今都没有得到明确回复。当地媒体对此事进行报道后,上城区政府表示,这样的行为是“保护需要,以免盲流入住”。

  而事实上,由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有明确规定:依法确定的历史建筑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因重大公共工程建设需要必须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应当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经笔者调查,这些被毁的历史建筑全都围绕在一个大建设工地周围,那就是“建兰中学改扩建工程”;而进一步调查后笔者还了解到,这些被毁的历史建筑早已被杭州市规划局划给了这家私立中学,在《杭州市第五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图则》中,这些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栏内赫然写着“结合建兰中学改造,统一加以保护利用”。将历史建筑划给私立中学“改造,统一加以保护利用”,这样的规划将这里涉及的历史建筑推入前途未卜的境地。

  辛亥革命纪念地被毁

  建兰中学地块,是明清时浙江省最高官府巡抚都察院所在地。据史书记载,当时巡抚都察院署占地面积广阔、建造精良,住房、楼堂、舫斋小楼、胥役班房甚至土地祠等一应俱全。后历经年代久远逐渐灭失,如今只有建兰中学东边的朱婆弄及金钗袋巷历史建筑是其遗存。

  这一地块为明清时期浙江省的政治中心,历任浙江巡抚所参与的历史事件众多。广为人知的明代胡宗宪抗倭事件就是在这里决策,清雍正名臣李卫、嘉庆道光年间大学者阮元、清末叶湘军系政治家左宗棠、曾国荃等都在此镇守一方。历史上著名的卢焯案、王亶望案等廉政事件也发生在这里;而轰动一时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就在这里数次审理,巡抚杨昌濬就因“错批葛毕氏谋害亲夫案”被革职,其下30多名大小官僚均遭查办。

  此地在辛亥革命中更具重要意义:秋瑾曾女扮男装出入巡抚署卫队策划举事;1911年11月4日夜,攻克巡抚署是辛亥革命光复杭州的首战,而第一枪,正是由东边镇东楼向朱婆弄处打响的,因此这里还是辛亥革命的重要纪念地及杭州唯一的辛亥革命遗迹。可由于认定历史建筑工作的疏漏,朱婆弄内有着重要历史价值的古建筑都未列入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现已拆毁大半。朱婆弄6号这座百年以上的老宅,是民国要人许崇智妻妹的老宅,如今已遭拆毁;朱婆弄4号、5号是一座200年以上的木构古宅,是清巡抚署官员旧邸,其外泥墙做法规正古老,此宅门框边砖砌法为古老的“六顺一丁法”,极为罕见,表露出的迹象具有明初特征,故推测至迟为明代始建,后有文献记载得到印证,是研究浙江省巡抚都察院的重要实物资料。然而在“建兰中学改扩建工程”的拆迁“评估报告”中,竟将这座老宅评估为“1985年建”。现5号内此古宅后屋已被拆毁,4号内五代居此的朱家不想搬,但近日却收到上城区下发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不日亦将拆毁。

  紧急呼吁保护行动

  根据《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内土地的规划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改变。历史文化街区内现有建筑的使用性质不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求的,应当依法予以恢复或者调整。《办法》同时还规定,在历史文化街区的重点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历史文化风貌。

  为此,9月27日笔者与周复多教授又到杭州市规划局,告知了工作人员有关这批历史建筑被毁坏的状况,强烈要求撤消“结合建兰中学改造,统一加以保护利用”的《保护要求》。规划局方面对此地出现的毁坏情况表示惋惜,但强调对历史建筑负有监管责任的应该是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中心。笔者又多次找到杭州市历保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的答复始终为:整改通知书已经发给上城区危改办了;修缮方案还没有报上来。

  我国自2008年起施行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对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作为“历史建筑”予以保护。《条例》的规定,将历史建筑纳入规划和文物部门共同承担的保护范畴。同时《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第四十六条明确指出,规划、房产、文物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使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今,我们只是希望,相关单位能够认真参照这两条规定,认真处理对金钗袋巷、朱婆弄以及牛羊司巷内发生的历史建筑遭遇强拆的问题,及时抢救那些已被严重损毁、正遭受风吹日晒的遗迹。来源:中国文化报

  陈 珲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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