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见习记者 段艳超
出动8部炮机、300余名执法队员,11月20日,位于郑州市花园路西侧、连霍高速北侧的4栋“小产权房”,被金水区政府依法强制拆除。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已经售出入住的“小产权房”,要进行登记造册,但目前市里尚没有具体处理意见。
为啥强拆
既是违法建筑,还影响花园路与连霍高速互通工程
11月20日7时40分,强拆正式开始,在8部炮机的轰鸣声中,尚未粉刷的墙体纷纷碎裂。
被强拆的4栋“小产权房”,位于花园路西侧、连霍高速北侧。“强拆是因为这些房子不但是违法建筑,还影响花园路与连霍高速互通工程。”郑州市城乡规划局监察支队支队长焦凯旋说。
据介绍,“畅通郑州”重点工程——花园路与连霍高速互通立交计划于2011年12月底建成通车。项目建成后,可以缓解郑州北部出入口不畅的问题,还将实现长途客车在客运北站和高速公路之间的直接转换。而4栋“小产权房”,正处于该项工程匝道出入口。
据查,该处“小产权房”系河南中海建设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与河南兴亚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合开发,占地面积约60亩,未经国土、规划部门审批。
焦凯旋表示,这次强拆动用8部炮机,300余名执法队员,拆除面积10406平方米,是郑州市动用规模最大的一次强拆。
“小产权房”处理
在建在售“小产权房”停建停售,已经售出入住的,需登记造册
焦凯旋介绍说,凡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和规划用地许可证,用农村公用土地建设,用以出售的建筑就算小产权房,但如果是村民自住,则不算。
焦凯旋表示,对建设中的“小产权房”,要求全部停建,占压绿地或公共用地的,必须拆除。正在出售的,责令停止出售。已经出售入住的,需登记造册,但具体如何处理,还需等国家相关政策出台。
据他介绍,今年6月13日,就要强拆这4栋“小产权房”,当时开发商写下保证书,承诺一个月内拆除,但到期限后,“开发商既未履行法律义务,也未履行承诺”。 “这次强拆,也是对其他开发商的警示。”焦凯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