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高速加油加气站项目用地分别位于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区及上村社区,为龙大高速公路配套公共加油加气站用地。龙大高速东侧地块(地块一)用地面积为6999.25平方米,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龙大高速西侧地块(地块二)用地面积为6999.03平方米,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道路交通设施”,属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建设的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0年12月10日至2011年1月9日。在公示期间内如对该项目用地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选址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公告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到以下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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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