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特区报记者 沈勇
2012年全市高快速路达470公里
优化调整城市交通结构。建立出行结构中以公交为主导的交通发展模式,实施公交引导城市开发(TOD)和公交优先战略,打造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网络、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公交体系,建设“公交都市”。
加快大通道建设。加快推进深中通道规划建设,打通珠江东西两岸的国家战略通道;加快推进东部过境高速、莲塘口岸路网等项目建设,增加深港联系通道;加快推进广深沿江高速、博深高速、惠盐高速扩建等项目建设,增加深莞、深惠联系通道;加快推进外环高速、南坪二期建设,增加东西向联系通道;加快推进丹平快速、清平二期、彩田路北延段工程、坂银通道、梅观高速扩建等项目建设,增加南北向联系通道;加快南坪三期工程建设;2012年底前完成梅观高速扩建、彩田路北延段、深华快速路、深汕公路改造二期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
城市路网建设步伐将加快。加大关外道路建设力度,建成坂雪大道、东明大道等一批干线性主干道,加快打通片区之间的断头路,尽快完善跨区、跨组团交通网络,形成“高快速路网、城市干道网、支线连通网”三层次布局的现代路网体系。2012年底前,完成龙华和平路改造、民治大道和民清路改造工程等建设。到2012年,全市高快速路通车里程达到470公里,其中原特区外360公里;原特区外地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次干道以上路网密度达到2.7公里/平方公里。
年内将再添3段地铁线试运行
加快轨道二期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年内实现广深港客运专线、地铁1号线延长段深大至西乡站、2号线首期段、3号线龙岗段建成试运行,确保在2011年大运会前投入运营。
年内启动轨道三期工程7、9、11号线建设,加紧开展轨道交通远景线网规划修编和建设前期工作。积极推进深圳与东莞、惠州城市轨道交通的一体化,加快研究东莞R2线与深圳地铁6号线在光明、松岗的对接方案,以及惠州轨道交通在坪地、坑梓、坪山与深圳3号线、14号线的对接方案,将14号线作为珠三角城际线加快推进建设;重新调整和规划地铁12号线,并做好相关前期工作。
加快交通枢纽场站建设。结合广深港客运专线、厦深铁路、广深城际线、地铁的建设,加快建设深圳北站、福田、前海湾、布吉、机场、深圳东站等六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统筹加强轨道、常规公交间的协调发展和紧密衔接,深入实施常规公交“快-干-支”三层次线网规划,进一步完善公交网络结构。加大公交支线投放力度,打通社区、屋村、工业区等公交微循环,加快推进原特区外地区的公交停靠站规划与建设工作,2012年底前实现原特区外地区500米站点覆盖率达90%。
2012年底前推广新能源公交5000辆
全市将统一推进主次干道路面、标识、环境的改造,重点提升深南路、滨河路、福龙路、南坪路等重要路段的道路绿化、美化、亮化水平。另外加大原特区外道路管养投入,统一全市交通设施管养标准。
加快发展低碳交通。结合绿道网建设,着力建设慢行交通系统;加大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投放,完成新能源公交大巴和出租小汽车推广任务;到2012年,争取推广新能源公交大巴4000辆、电动出租小汽车1000辆,其中原特区外占60%以上;加快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提高交通组织管理水平,争取到2012年底初步建成国内领先的智能交通体系。
大力推广LED路灯照明。新建道路将优先使用LED路灯,并逐步推进现有街道的照明和信号设施节能光源改造。到2012年力争实现全市非主干道路灯、隧道灯基本完成LED照明改造;地铁站台、车厢全部实现LED照明。
【点评】
特区一体化后的短短三年间,市民有望见到“关口”交通不再拥堵,原特区外地区蓝牌车、黑摩不再横行,这将是城市管理的一大“德政”!交通一体化的推进和实现,将大大提升市民对城市的归依感。
加快区级政府机构改革
一体化先行示范区
坂田民治当先锋
为保障特区一体化建设目标实现,深圳将进一步提升政府效能,加快区级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审批事项。加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以“网上行政服务大厅”为平台,大力推进跨部门协同审批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与特区一体化相关的重点项目审批,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优先办理、限时办结。
深圳将大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投资参与一体化建设。大力支持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在投融资改革方面先行先试,通过投融资平台扩大政府投资,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行超前投入,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
宝安区、龙岗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将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坂田华为片区、二线拓展民治片区等一体化先行示范区建设,力争尽快取得成效,展示新时期大特区建设的新面貌、新成就。市监察局将把特区一体化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依据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一体化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点评】
特区一体化建设,需要投入数千亿资金,远远超过财政承受能力。对于吸引社会投资,各级政府应制订各领域鼓励社会投资的措施和细则,明确开放领域、准入标准、监管措施等,让社会资本看得清楚、花得明白,如此,将有助于破解一体化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难题,全面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特区一体化建设。
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打造四大产业基地
深圳将通过建设和完善“一带四区九基地”和高端服务业功能区,在原特区外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产业聚集区和经济增长极,实现合理的空间梯度发展,形成新的市域产业布局。
据悉,深圳正争取国家批准建设“一区多园”的园区发展模式,将产业带各片区纳入高新区范围,在原特区外重点发展坂雪岗、光明、观澜、石岩、福永北—沙井南、宝龙、坪山等7个园区。同时,实施产业入园和大项目带动战略,整合发展现代产业园区,形成定位明确、分工协作、互补配套的园区经济良性发展格局。按照“工业入园、集中治污”的原则,依托龙头企业,加速建立各类新兴产业园和高新区。到2012年,初步建成航天科技产业基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新能源(核电)产业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成为自主创新型企业聚集的产业高地。
深圳还将加快钟表、服装、家具、模具等优势传统产业园建设;实现产业发展空间拓展的重点从开发增量向盘活存量的转变,将部分地理位置较好的空置厂房纳入我市创新产业用房和特色工业园建设计划中,通过整体收购或长期租赁等形式掌握一部分优质的厂房资源。
针对原特区外科技基础配套薄弱的情况,深圳将加快原特区外的科研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设施建设,完善全市特别是原特区外信息通信技术支撑基础设施。
【点评】
特区一体化为深圳拓展发展空间、优化产业布局和促进全市产业协调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当下深圳要牢牢把握这个难得的机会,对产业进行长远规划布局,为下一个30年继续领先创造条件。
产业结构调整进行时
三大新兴产业产值有望达2800亿元
深圳在推进一体化建设中,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将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业,构建“高端化、集群化、总部型、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
在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过程中,深圳正积极培育发展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华星光电、比亚迪新能源汽车等一批大项目建设,形成产业高地。2012年,三大新兴产业将实现产值2800亿元,其中原特区外所占比重明显增加。
高新技术产业是深圳的优势。我市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渗透,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拉动企业及社会对技术改造的投入。以机械、服装、钟表、家具、印刷包装、黄金珠宝六大传统优势工业为重点,以品牌化、集约化为方向,引导传统行业向加工与设计相结合转变,提高企业自主研发和设计水平,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著名品牌。
到2012年,深圳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将达到70%以上。为此,深圳将支持发展创新金融、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会计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高端服务业。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国家软件名城”建设。加强深港机场合作,不断拓展航空客货运市场,加快机场保税物流园等现代物流基地发展。
深圳还将大力实施“文化立市”战略,围绕建设国际文化创意中心和打造更具国际影响力的“设计之都”、“时尚之都”,突出深圳文化产业“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金融”的特点,培育一批龙头文化企业,发展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大项目,重点建设国家级创意产业园区,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对于污染较高的产业,深圳将实施退出机制。推动重污染行业优化升级,从今年起,以宝安、龙岗、光明、坪山四区为重点,全市每年按10%的比例淘汰或优化电镀、线路板行业中的重污染企业,到2012年初步形成环保先进、结构合理的电镀及线路板产业;自2011年开始,全市每年按10%的比例淘汰或优化印染、造纸业的重污染企业。
【点评】
原特区外地区有大量的低端产业,是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区域,也是未来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域。如何把劣势转化为优势、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这是特区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必须要解决好、也可以解决好的问题。
作别“一市两法”
全市法规政策
今年规范统一
法规并轨工作包括对特区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的规范统一,在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相关工作将在今年底前完成,将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深圳的“一市两法”问题。
一方面,清理和修订暂缓施行的特区法规和规章。在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暂缓施行的特区法规、规章进行分类研究,需要修订的按法定程序修订、发布;已不符合现实情况、需要废止的,按法定程序废止。
另一方面,深圳将规范统一全市公共政策。针对原特区内外在部分公共政策方面存在差异的问题,按特区一体化的要求,市发改委将会同相关单位,修订和规范相关政策,打造全市统一的公共政策平台。
在并轨工作完成后,我市将开展新一轮的特区“普法”工作,加强特区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点评】
上世纪90年代初深圳经济特区获得立法权以来,在立法方面多有创新探索,但冠以“深圳经济特区”称谓的法规,总是不能冲破“二线关”,造成“一市两法”的局面。特区法规并轨后,全市居民将实现同法同权,更大范围地享受以特区法规形式固化下来的改革成果。
行政管理体制统一
财政公安环保
水务体制改革
根据特区一体化3年实施计划,深圳将进行财政、公安、环保、水务、基层管理等多项体制改革,以适应特区一体化的新要求。
深圳将按照中央有关加强公安工作的要求,理顺全市公安干部管理体制,争取实现六个行政区公安分局干部管理模式一致,调整优化基层派出所布局,相应增加警力配置,重点向原特区外公安分局倾斜。到2012年,原特区外地区的严重刑事案件发案率、破案率要接近全市平均水平。
市城管局则将逐步接管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的照明、绿化设施,实现全市城市照明和绿化的集中统一管理。同时,实行“管养分离”,将维修养护业务逐步推向市场,政府购买服务并负责监管,完善城市管理作业市场化监管机制。
环保方面,将统一环保法规、政策和标准,形成全市统一的环保管理和监测体系,实现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应急响应和信息化建设的“四统一”。同时,推动原特区外各区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真正实现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取消供水“中间层”,逐步统一全市水价, 2012年底前力争实现“同网同价”。
【点评】
特区一体化建设不能仅着眼于修路铺桥等基础设施,在这个长期建设过程中,更考量政府的管理智慧。理顺了财政、公安、水务等“软件”层面的管理体制,一体化建设才能在合理框架下有序进行。
本版撰文:深圳特区报记者 沈勇 王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