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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争风吃醋 活埋情敌12年获刑(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6日13:54  中国新闻网

  

台湾男子争风吃醋活埋情敌12年获刑(图)
男子吴东明(图)因三角关系惨遭杀害,家人痛不欲生。

  中新网1月6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手脚遭铁丝捆绑、口贴胶带活埋十二年的吴东明命案,台湾彰化地方法院昨日审结,只因争风吃醋且被砸车即涉嫌杀人的陈祝贤,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原先被视为共犯的吴某女友,因无明显涉案证据且被凶嫌胁迫,判无罪。

  今年五十三岁的被告陈祝贤昨日获知判决后表示,无直接证据可证明他杀人,他前后只到护肤店消费不到一星期,也不认识死者,“法官只根据相关人士供词,就把我定罪,我无法信服,一定会上诉!”

  车遭砸“干脆做掉”

  云林县元长乡男子吴东明(四十岁)的遗体,三年前在彰化县溪州乡苗木生产专区被工人挖出,手脚遭铁丝捆绑,已成白骨,因他已失踪十二年,检警怀疑遭女友陈眉汝(三十四岁)及陈祝贤杀害。

  判决书指出,吴东明在一九九七年六月间,跟云林斗南一家护肤店美容师陈眉汝交往同居,两人因上班及结婚问题闹翻,事后陈眉汝住家不仅被人开枪,且陈父出租车也被砸,让陈眉汝怀疑是男友做的,起了分手念头。

  刚好陈祝贤也在追求陈眉汝,双方争风吃醋,同年八月十六日凌晨,吴某竟持棍棒砸毁陈祝贤轿车。两天后,陈祝贤向陈眉汝说:“这口气不讨回来不行!”陈眉汝担心吴某报复,陈祝贤却提议:“干脆将他做掉!”还说事后自己会到海外避锋头,两人还去买假发、墨镜及花色衣服。

  案发当晚,斗南警方就接报有人遭歹徒挟持,现场遗留漫画书,警方查访是吴东明刚租的书,成为吴东明被杀前最后行踪,事后家属报案协寻。

  “说出实情杀全家”

  陈眉汝到案后,写下自白书:“我在一九九七年就知道吴东明已死亡,吴东明到护肤店砸店后不久,陈祝贤就叫我到店门口说,‘吴东明已经被我处理掉埋在彰化山里’,他还说这件事只有我知道,要是被人知道是他做的,就会要我及全家人死,我才不敢说出实情。”

  法官认为,陈祝贤虽否认犯案,因陈眉汝自白书指证,加上其它证人证词,且被告向陈眉汝透露的杀害手法跟事后挖掘出的白骨外观情况吻合;且被告曾犯下杀人等罪入监服刑,故量处无期徒刑。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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