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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嵘称微博打拐行动需理性有序推进(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1日14: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官方微博
于建嵘 于建嵘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短短半月,“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账号已有17万粉丝关注,数以千计的照片得以上传。10日上午,面对已成里燎然之势的解救乞讨儿童行动,作为发起人的中国社科院农村问题专家于建嵘(于建嵘微博)接受羊城晚报专访时表示,平面媒体对解救行动的报道应该“降降温”,“给一个版面不如开一个专栏”。

  羊城晚报:您当时有没有想到随手拍照解救行动会发展得这么迅速?

  于建嵘:1月17日,有个新浪微博博友给我发了封私信说,她的孩子在两年前走失了,向我求助。我在新浪微博发布了这个消息,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有网友希望我们能专门建立这样一个账号,我就想着开通微博帮他们。我希望引起广泛关注,但当时认为会有个很长的过程,没想到微博的介入使事情发展得很快。

  羊城晚报:您在微博上说希望平面媒体在解救乞讨儿童的报道方面要“降降温”?

  于建嵘:谢谢媒体这段时间对解救乞讨儿童行动的关注,但我希望媒体特别是平面媒体“降降温”。这是一个民族长久的事业,需要理智而有序地推进。给一个版面,不如开一个专栏,我更希望看到一些专门针对解救乞讨儿童的专栏出现在媒体上,在那里,大家可以举报拐卖、残害乞讨儿童的行为,也可以发布一些寻子消息。

  羊城晚报:解救乞讨儿童广东这边发展势头很猛。

  于建嵘:是的。我想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广东经济发达,到那里流浪乞讨的儿童相应地多些,另外就是广东的市民和志愿者参与的力度非常大。

  羊城晚报:您在微博上说,人都有感情的,彭文乐虽然被拐,但养母却是真心对他的,最恨的是把拐来的儿童打残进行乞讨的家伙。您怎样看待彭文乐与养母之间的“情”与“法”?

  于建嵘:“情”与“法”是两个概念。解救行动要在法律范围内,并不能因为拐卖孩子的人对孩子们好,就不打击他们的违法行为。

  羊城晚报:一些网友认为,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行为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您怎么看?

  于建嵘:我赞同邓飞在微博上的观点。他认为,乞讨的孩子本来就是面向公众乞讨,这就不涉及侵犯隐私和肖像权。如果被送进派出所后证实孩子不是拐卖来的,也能给带孩子乞讨的家长制造成本,令他们放弃带儿童乞讨的行为。如果家庭确实困难,相应的民政低保和义务教育补贴也要跟上。

  羊城晚报:究竟该给不给钱给乞讨儿童引发的争议很大,一些网友说可以给食物但不要给钱,您怎么看?

  于建嵘:发现有流浪乞讨儿童要以报警为主,我们的最终目的是帮忙解救他们。

  羊城晚报:您的这一行动被一些人认为背后有政治阴谋,您说呢?

  于建嵘:此事只因一封被拐儿童母亲的求助信开始。有的人天天想着政治,自然就把救那些乞儿当成政治阴谋了。人在做,天在看,我的态度是不理会。

  羊城晚报:如何才能更长久地关注并解救乞讨儿童,您有没有深层次的考虑?

  于建嵘:我们近期将进行数据库建设、解救规程的制订及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并争取就乞讨儿童的解救和教护等问题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促进国家相关制度的建设。这几天,我在协助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如韩红等人起草议案和提案时,已提到要加大对拐卖孩子行乞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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