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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准备十份建议关注保护儿童权益(图)

周洪宇 记者陈勇 摄 周洪宇 记者陈勇 摄

  楚天都市报讯(特派记者望隽 刘春燕)对流浪乞讨孩子的救助问题,在得到社会各界极大关注和广泛参与的同时,也引起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本届全国两会上,连续第九年参加全国人大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一口气准备了10份建议,件件都关乎儿童保护问题。

  这10份建议的内容,呼吁尽快设立专职儿童保护机构、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监护干预机制、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构专门化、改善部分福利院残疾儿童生存状况、改善新生儿出生缺陷高发现状、制定《儿童伤害事故预防与制止条例》等方方面面。

  周洪宇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密切关注,与其自身经历有关。他说,10年前曾任武汉市江岸区副区长,分管民政,经常走访儿童福利院等地。“就在来北京前5、6天,我还专门去了一趟武汉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在我们身边,除了流浪儿,还有一些孩子被遗弃,被虐待,或者被强迫卖艺或偷盗……”周洪宇说,随着城市第二代农民工、留守及流动儿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问题的出现,部分儿童权益受到侵害,生存状况令人担忧。

  他指出,目前我国儿童保护机制不健全,对这一群体的权益保护存在多头管理,缺乏一个能对儿童保护问题进行规划、跨部门统筹、并负责切实落实的专门机构,对遭受侵害的儿童也未能建立有效的救助机制,因而使得儿童保护呈现虚化状态。“成立专职的儿童保护机构,推出切实可行的儿童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有效的儿童保护刻不容缓,这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周洪宇说。他建议,应在公安系统内,从县级到公安部各级机关都成立儿童保护办公室,同时,加强民政部儿童服务功能,并在条件成熟时将儿童福利处升格为儿童福利司,建立强有力的儿童保护机制。

  他还建议,应通过修改《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款,加强儿童保护,明文禁止儿童乞讨。对组织儿童乞讨的,应处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编辑:SN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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