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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湘政协委员建议严惩招聘不公平现象(图)

3月4日,在湘全国政协委员参加分组讨论,图为胡旭晟委员参加讨论。 记者 刘尚文 摄 3月4日,在湘全国政协委员参加分组讨论,图为胡旭晟委员参加讨论。 记者 刘尚文 摄

  关键词

  公平招考 委员发声

  在湘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渝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陈振东:

  “一个人的招考”背后,肯定有权力、利益等重重魅影,监督部门发现违反规定的,必须严厉问责,要“杀一儆百”昭示维护社会基本公平的决心。

  “招聘计划与条件:招聘名额1名。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国际会计专业,大学英语四级,屏南户籍,女,年龄25周岁以下……”

  这是一次奇怪的招聘——只有一人应聘,当然也就只有一人“被聘”。2010年下半年,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财政局下属的收费票据管理所这则公开招聘启事引发了众多网友“拍砖”。

  在网上一搜索,诸如“某就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4人,3人为领导子女”、“某县一些事业单位仅允许本县科级干部子女或家属报考”等新闻比比皆是,也引发了大家对量身定做“一个人的招聘”背后存有猫腻的猜想,它折射出的是当前一些地方、部门和机构存在的不公平招聘现象。

  此次全国“两会”上,陈振东、胡旭晟等在湘全国政协委员建议,要严惩“一个人的招考”,避免成为公平竞争者的“痛点”。

  在香港,廉政公署会介入

  谈及这一话题,在湘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渝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陈振东连连摆手,“如在香港廉政公署早就介入了。”

  “挑不到真正的人才不说,还有失公平公正。” 他介绍,他的公司要招一个员工,也要至少10个以上的人报名,才开始招聘。近年来,国内公务员的招聘从完全的内部操作到公开招考,无疑是个不小的进步。但是,如果打着招聘的名义以公谋私,导致“假公开”、“假招聘”出现,不仅严重损伤公开招考的公信力,更使社会的公平秩序被扰乱,“这一现象屡屡上演,暴露出了一些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在招考招聘上的监督机制存在疏漏和失察。”

  这种招聘是如何钻空子的

  按照公务员录用的相关规定,各级政府的公务员招考简章中明确规定,如果报考人数达不到 1∶2或者1∶3的比例,该职位自动取消,这么要求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一些招考单位为了“量体裁衣”而搞出一些特色的条件。

  然而,在一些地方却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办法:缩短报名时间,长假期间推出招聘信息、面试时给笔试低分者打高分……如此种种,一些无辜的应聘者往往做了“陪衬”。

  可追究行政失察责任

  “通过公平招考这种形式,而结果却是不公平的。”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胡旭晟委员说,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的招考必须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而公平首先是报考机会和起点上的公平,“作为发布招聘信息的人事部门来说,在发布信息时,就得进行审查,把好第一道关卡。”

  “其他考生如果发现量身定做的招考信息,可提出行政复议,甚至是行政诉讼。”胡旭晟表示,严重者甚至可以追究行政失察的责任。

  ■特派记者 胡信锋

  两会微博

  建议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探索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动态实时报告制度,考虑增加“新增债务率”指标。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师范大学数学研究所所长郭晋云

  1990年、1991年我国分别制定实施了《国旗法》和《国徽法》,有前两部法律的成功经验作为参考,《国歌法》的制定和实施在立法技术上也更趋于成熟。

  ——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龚建明

(编辑:S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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