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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杨光成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8日00:36  云南网

  

人大代表杨光成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杨光成接受记者采访

  云南网讯(记者杨之辉)“尽快出台航道法,对于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调整优化沿江沿河地区产业布局,促进节能减排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对于正在全面推进各大江河水电梯级建设的西部地区而言,更具重要历史意义。”6日,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杨光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杨光成代表介绍,水运在现代交通运输业中具有投资省、占地少、运能大、效益高和节能环保优势,已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仅长江沿线九省(市)GDP总量已占全国的40%,沿线85%的煤炭和铁矿石运输靠水运完。云南作为我国西部地区水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航道建设与发展的潜力也很巨大。同时,云南水路交通体系与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实施桥头堡战略的区位条件和通道结构也十分吻合。

  云南作为我国西部水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航道建设与发展的潜力巨大,全省有长江、珠江、澜沧江、怒江、红河、伊洛瓦底江等水系机器600多条干支流,河道总长14200公里,其中可开发利用航道8000多公里;省内还有可发展的天然湖泊30多个,各种水库5500多座;此外,从现在起到2020年,全省水系干支流将建设30多座大中型电站并形成体积库群,可延伸深水航道近3000公里,新辟航运水域约3000平方公里,可直接对省外(境外)的高等级航道近8000公里。

  杨光成代表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明确和规范各级政府在航道开发、建设、养护和管理中的职责,理顺航道管理的体制和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共同保障航道畅通和共同保护航道资源方面的职责;解决各级航道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的来源和保障机制;明确各类相关建设活动都有服从航道发展规划和保护航道资源的相关要求和法律责任;理顺水资源开发中特别是水电开发与航运发展的关系;确立水利水电枢纽通航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机制;明确违反航道规划、破坏航道设施和影响航道通常的处罚措施;解决水电体积开发中通航建筑物规模必须与水运通道长远发展要求和库区主要航道等级相匹配等8个方面。<

(编辑:SN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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