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吉庆
华商网-华商报宝鸡讯 (记者孙元华)宝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决定:接受戴征社同志辞去宝鸡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上官吉庆为宝鸡市人民政府代市长。会议同时决定接受徐强辞去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简历: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陕西省乾县人,198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7月参加工作,西北大学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共宝鸡市委副书记。曾任陕西省咸阳市副市长;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中共宝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中共宝鸡市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