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临近,月饼走俏。近日,新京报记者走访多家商场、酒店发现,不管是购买“金银月饼”还是“平价月饼”,为了给顾客提供“报销便利”,多家商店都可给消费者提供“办公用品”发票。
对此,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商场开的发票种类如果与消费者实际购买物品不符,就是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将受到行政处罚。
发票种类顾客可自选
昨日,在朝阳区北辰购物中心的一角,摆放着多种不同款式的月饼。被问及“发票怎么开”时,导购员回复说:“应该可以开成办公用品发票”,“你可以买一支笔和月饼一起结账,这样就可以了。”
在该购物中心领取发票处的柜台上,贴着一张“发票开具须知”,第一项为“发票开具内容:食品、礼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日用品”。柜台工作人员解释,不管购买什么物品,顾客都可以在这五种选项中任选一种。
昨日中午,记者购买了一款月饼,在打出的发票上,商品名称一栏中显示为“办公用品”。记者在现场发现,多位顾客在领取发票时,都选择了“办公用品”一项,商场工作人员不加询问便开出发票。
买得多可多给小票充账
近日,记者走访五家商场、酒店发现,不管是“金银月饼”还是“平价月饼”,都存在可以开“办公用品”发票的现象。
9月1日,一家销售“金银月饼”的商场工作人员介绍,在他们这里买“金银月饼”,可以开成别的发票,“一般都是开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礼品”,“可以开成十几台打印机。”
昨日下午,北苑卜蜂莲花商场,一位销售月饼的导购员称,他们商场也能开办公用品发票,“看你买多少,如果买得多,我还可以给你找些小票充账。”
在记者走访的5个点中,只有一家五星级酒店不能更换商品名称,“以前能,现在肯定不能。”但该酒店工作人员并未透露原因。
在朝阳区盘古七星酒店内,销售的月饼最高价为2999元,里面包含着红酒、茶叶等物品。该酒店工作人员称,购买月饼可以开“会议费、场费、餐费”,但是不能开住宿费。
■ 说法
税务局
发票与实际不符将受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商场开的发票种类如果与消费者实际购买物品不符,就是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将受到行政处罚。
该工作人员解释,如果开食品、月饼等发票,报账时只能作为员工福利,属于企业所得一项;而如果商场给消费者开办公用品发票,消费者所在单位在交税时,可以列为企业成本支出一项,“这样企业就少交一些所得税。”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主任熊烈锁认为,虽然商场没有逃税,但是涉嫌帮助消费者所在单位逃税。不管购买者是企业还是政府官员,只要发票种类和购买物品不符,商场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新京报记者 李宁
(原标题:商场卖月饼开“办公用品”发票)